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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天甘蔗

一个孩子的问题难住了学校和班级所有其他孩子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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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5: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yajun 发表于 2015-11-8 14:24
在习大大的领导下,你们也真会闹的,竟逼一个孩子没学上。

请问你有把这个贴子从头到尾看清楚了吗?如果没有请你先了解清楚事情的经过再来下你的定论!从没有人说不让这个孩子上学!学校和教育部分完全有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既然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无害,那大可转去别的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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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6:0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这孩子有狂躁症心理疾病吧,要不然也不会惹得52个家长的全体不满,我们要想想一个三年级学生还要家长陪读,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孩子呀,家长刻意隐瞒病情,态度蛮横!学校对于插班生这块没有好好调查就允许指定插班,相信学校的领导也没有这权利去执行,应该是教育局里问题孩子家长托人找关系要求下来的吧!请问置52个孩子人身安全,学习环境不顾,而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把52个家长正常的诉求说成无理,每个家长都是为自己孩子创造一个安宁的学习环境难道有错吗啊?今天教育局某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到处打电话压制我们,谁给你这权利滥用职权的?纪委介入调查下这事情就一清二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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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6:1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孩子在学校的人身安全,学习环境受到严重的骚扰后,试问52个家长会把自己孩子断送在陪着这个有心理狂躁症孩子那,陪着他一起进步吗,将心比心!如果万一这孩子突然发作,发生大家谁都不想看到的悲剧,学校,教育局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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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6: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yajun 发表于 2015-11-8 14:24
在习大大的领导下,你们也真会闹的,竟逼一个孩子没学上。

这位兄台,脑子进水了吧。怎么没学上呢,转回自己原校原班不行吗?一小三年级7个班级,其它班不行吗?上特殊学校不行吗?再不济去私立学校不行吗?干嘛就一定要呆在一个老师、同学、家长都不喜欢的一个环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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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9: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家有宝贝女 于 2015-11-8 19:38 编辑

该孩子适用哪一条,大家找找,既然这样一个孩子,已经影响校规校纪,为什么学校、教育局还能无动于衷,视其他52家长的诉求与无视。
昆阳一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生校园常规要求》、《学校常规要求》等精神,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处罚形式
  对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看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罚。
  1、检查具结    2、通报批评    3、赔偿经济损失    4、行政处分
  第二条  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行政处分有以下5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第三条  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多次违纪且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2、一学期内连续旷课6节或累计旷课10节;
  3、严重违反课堂常规、造成影响者;
  4、考试时有舞弊行为且不服管教态度恶劣者;
  5、有抽烟行为者;
  6、有偷摸行为者;
  7、与同学发生纠纷,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而私下找无关人员处理造成影响者;
  8、有影响学校声誉行为者。
  第四条  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处分:
  1、一学期内连续旷课10节以上者或累计旷课15节者;
  2、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影响严重者;
  3、参与打架,后果较为严重者;
  4、有偷摸行为,影响较严重者;
  5、与同学发生纠纷,不依靠学校或解决,私下找无关人员处理造成后果者;
  6、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五条  有以下严重违纪情况的学生加重处分:
  犯有第四条中列举的缺点错误、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缺点错误,继续违反纪律的,视其违纪情况,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  凡故意损坏学校财物者,除要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  凡寄宿生上学期间私自外出校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劝退。
  第八条  行政处分的时限、记档:
  1、警告、严重警告记入当学期操行评语,受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在撤消后也要在档案中注明。毕业升学时要记入相关材料。
  2、处分撤消后,如果表现确实突出,经半年以上考察,由所在班级教师、同学评议、教务处审查呈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批准,其处分可从档案中撤消。
  第九条  行政处分的批准公布与撤消:
  1、行政处分的批准公布:
  给予严重违反校规学生以行政处分,必须填写处分学生审批表,履行书面申报审批手续,并通过家长,予以公布。
  2、行政处分的撤消:
  受处分学生如有明显进步,错误确实改正,可予以减轻或撤消处分。
  撤消处分必须填写"申报撤销处分登记表",履行书面申报审批手续,并予以公布。
  撤消处分,须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经校行政会批准,校长签发,方可撤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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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9:4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提篮子的背景下,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早就把j楼上的抛到脑后了这些条例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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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9: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出了问题,那就是教育的问题,家长的问题是占大部分的,环境也有关系,总的来说是被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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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0:0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孩子归根结底背后有一个问题父母,问题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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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0:0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孩子出现问题,父母亲属一味的找寻别人身上的理由来推脱,这是亲属之失,父母之责。作为父母别再耽误孩子,趁早带着去医院治疗治疗吧,现在社会上的多少雇凶杀父杀母案中的未成年孩子不是这样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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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0: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一个孩子而影响了另外的52个孩子,希望学校好好处理,给孩子一个安心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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