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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0011

平阳车站团伙打人,周中义致死原因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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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9: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地盘有人要独占了,谁说的不合他味口,他就把矛头指向谁。不是吗?上面就把几个跟帖的说成是间接害死人的凶手了。我也说几句。你们该不会又要跳起来吧?你们说车站那几个工作人员有收礼、受贿,如果是事实,应该向车站纪委或有关部门反应,这种行为肯定是不会允许的啦。如果没有这回事,可不要乱说啦,诬陷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听说这辆车有向车站门检组送过两篮筐枇杷,目的很明显了,是讨好工作人员,下次好逃票少补票了。听说车站对这事还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还找过开这辆车的几个驾驶员调查此事,说法都差不多,给会抽烟的发支烟,不会抽烟就弄点水果吃吃。我说,这些工作人员也应该醒悟了,嘴是不能谗的,谗了会断送前程的。不是吗,现在送枇杷的咬出了,说你们收礼、受贿了。真有这回事,你们就早点去自首,坦白从宽吗。我想车站肯定也是有制度规定的,企业规章是不会允许这样做的。没有这回事,你们也不用急,乱说的总是不成立的,什么都要讲根据吗。我还要说,这些送枇杷的,也真不应该,送东西是你们自愿的,送一点水果就想达到逃票目的,你知道吗,补一张票就能为国库攒几分钱,你们逃票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啊。如今你们又要说吃了枇杷的人他们收礼、受贿了,你这不是在谋财又害人吗。我一直说,没有行贿的,就不会有受贿的,行贿的比受贿的更可恶,更应该受到遣责和惩罚。社会风气的根据好转,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哦。随便说说,就不要上岗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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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被打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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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2: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那么简单,个人觉得,就因为这点事,就把人打死,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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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整篇帖看下来,应该是自杀,跟车站—点关都没有。  发表于 2012-6-2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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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流氓 发表于 2012-6-24 17:44
好象这次跟贴的都是车站里的马甲啊!整个事件,虽然不一定如楼主所说的:死者是被车站里的人打死的, ...

好像觉得你是楼主那边的人啊!车站逼死人?这话说得太过了吧,死者会就因为这样小小的一起打架事件就想不开?难道这五十几年来他从来没打过架吵过架?要是真是因为这样,那他脑子进水了,这几十几年真的是白活了。死者家人和死者的关系一直不好,想就这起事件出来秀恩爱,借此讹诈一笔钱财来还一屁股的债更是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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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情人无情人 发表于 2012-6-24 16:43
一闪一闪亮晶晶,傻瓜都知道你是车站里的员工,你觉得你这样偏袒陈相浦有意思吗?还他妈的说他为人正直, ...

身正不怕影子斜。行得直,做得正,就不怕鬼敲门!!!要坚持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坚信公道自在人心,真理不辩自明!要勇于面对莫名的非议与打击,更要坚决的用事实的武器予以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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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但是对哪些颠倒是非,借往生者来闹事的人,真的很无语也不屑回击。  发表于 2012-6-25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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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流氓 发表于 2012-6-24 17:44
好象这次跟贴的都是车站里的马甲啊!整个事件,虽然不一定如楼主所说的:死者是被车站里的人打死的, ...

      你这人呢,也是挺好笑的,到目前为止跟帖的有一百多个了是吧,看过此贴的也有一万多人了,就因为大部分网友都不相信楼主所说,所以没有跟你们一个鼻孔出气,都是比较公正地说事实讲道理,你就说跟帖的都是车站的马甲,难道社区里的都是车站员工?如果楼主诚实一点,别那么夸张地歪曲事实,也不会引起公愤,楼主说是三个员工把死者打成重伤死了,人家为了证明车站员工没有杀人,说那三个员工仍然在正常上班,你就说人家嚣张,在炫耀。人家的意思是:如果真如楼主所说,证据确凿,那些员工还能留在单位里上班?早就被抓起来了。
      最冤枉的是那两个拉架的员工,所以说好人难做啊,人家好心劝架,结果却变成了帮凶,还遭到了你们这些家属的群殴,连不是当天值班的保安也不能幸免,你们群殴无辜的人就有理了吗?就有同情心了吗?人家也是父母生,父母养的,你们积德了吗?
      还有你说是车站间接害死了死者,前面的网友也问了:受了“那么重的伤”的人还有闲情逸致去吃人情酒吗?你怎么不去问问那天酒后他老婆为什么和他吵架,如果没有吵架他会死吗?车站员工就是太倒霉了,那天上午刚好和他打架了,所以成了替罪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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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在这吵有用吗?自杀他杀尸检一下不马上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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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没看到吗?尸检结果是溺水死亡,和打架没关系啊  发表于 2012-6-2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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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中行 发表于 2012-6-24 18:36
报案吧
如果还不行就向电视媒体反映,他们最厉害了。。。。

雨中行:说的很公道,走正常的途径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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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3: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中行 发表于 2012-6-24 18:36
报案吧
如果还不行就向电视媒体反映,他们最厉害了。。。。

雨中行:说的很公道,走正常的途径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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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8: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楼主写的都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的话早就让政府给下了帖了。还有会告诽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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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如果LZ说的是事实才会被下帖。哈哈,这个都不懂。  发表于 2012-6-25 22:31
你真的真的好天真哦,无力辩驳了吧~~~  发表于 2012-6-2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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