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我已非我

[原创]南麂之行—第8山地师和海军的亲密接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14 1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你们团委可以出面找南几镇委或镇府就可以解决票价问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小竹子 发表:


领队又不是没做过!不用你解释的这么清楚。
而且你自己都说这是个公益型的活动,说是去看望常年在外保卫海疆的战士们,这本身就是一个鼓励,不需要用这么一点钱来鼓励你们吧,而且你们都是这么的清高!


我们是慰问他们,看望他们,我们领队要出钱买礼物和慰问战士们的。如果你们想看过程,我请你们领导者某人去,探花和竹子都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玩物丧志 发表:



晕。道歉还不行啊。我也是瞎起哄[em4]


都是一家人,不要说道歉,没关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玩物丧志 发表:
对了。你们团委可以出面找南几镇委或镇府就可以解决票价问题啊。



南几部队是我联系的,我干吗要靠他们啊。要玩吗?钱多少没关系的。开心好了,你们认为钱多不要去。谢谢你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星根 发表:


我们是慰问他们,看望他们,我们领队要出钱买礼物和慰问战士们的。如果你们想看过程,我请你们领导者某人去,探花和竹子都可以。


谢谢你了,说都没资格说,怎么会有资格去啊,心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星根 发表:


我们是慰问他们,看望他们,我们领队要出钱买礼物和慰问战士们的。如果你们想看过程,我请你们领导者某人去,探花和竹子都可以。


并非不信任你们,组织活动确实辛苦,有时候还费力不讨好。所以尽量通过沟通把事情解释清楚,可以避免许多误解。

像你组织的这次活动,本身绝对是好事,如果前面就说明慰问品费用大家分摊,合情合理,我想大家都不会有异议的。更不用闹得如此沸沸扬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4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小竹子 发表:


谢谢你了,说都没资格说,怎么会有资格去啊,心领了!

领队:悟空13868585718(673664)木子13506771091

出发时间:6月18日中午12点正,过时不候.

集合地点:平阳大厦广场

活动费用:150元(多退少补)领队费用队员分摊
我们不对你有资格说,但是你的活动费用:150元(多退少补)领队费用队员分摊,是吗?那还要说我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3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偶然 发表:
我原来也打算在25-26日去南麂的,不过400元不住宾馆是有点贵的,跟团450包吃住。。。



你好,谢谢你的提醒,有点贵你可以不去.我想还有很多网友会去的.温州医学院的老师很多报名.还有报社的人也有很多人,还有平阳的网友都会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3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甩钱大亨 发表:
能不能打个对折啊,过去没住宾馆,自备房间了,吃又吃军营里了,还收400,我怕怕,怕被人拐到南麂卖了也不知道

谢谢,我们不会把你拐到南麂卖,吃军营也要给你钱的,只不过我们是联欢活动.我想把你第一社区的帖子 拿给南几海军看一下,或者我把他们的电话给你们,你们去问一下.我们是不是黑..7.1要到来.我们54网的朋友是要看望常年默默驻守保卫我们美丽的南麂列岛的兵大哥,为了保卫我们的疆土,他们失去了很他们失去了很多与亲人朋友相聚的日子.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会?你们想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3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第一社区的网友们,还有管理者,如果你们认为我们54青年网在你们网站发表不对的话.我们可以不发.但是我们去南几是为了有一支部队常年默默驻守保卫我们美丽的南麂列岛,他们就是我国海军某部的兵大哥,为了保卫我们的疆土,他们失去了很多与亲人朋友相聚的日子,但他们得到了我们更多的敬仰之情。7.1要到来.我们是探望他们.了解他们.给他们在平阳有个家的感觉.谢谢你们的批驳,请自重.尊重朋友,也是尊重自己.如果我们发的不对,说的不对.请管理者删除,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4 00:09 , Processed in 0.06270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