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200011

5月26日清晨 平阳车站对面河中打捞起一具男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30 17: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在死在河里,和人打架起因,不可能会去自杀跳河的,谁这么傻,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那就是他杀,希望案件早日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18:2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瓶子 于 2012-5-30 21:13 编辑

有朋友在鳌江车站,据说这事闹得很大,交通系统都在传。听说死者是跟车,前一天过检查时候被发现逃票,工作人员让补,他不肯,强行冲过去逃了。第二次被盯住,还是发现没买票,让补,他不肯,动手打人,最后群架了,但是的确是死者先动的手。
后来死在所在车的车主们都有些责备他,认为既然查到了就补票好了,不应该弄这么多事。
据说晚上他和亲戚喝酒,亲戚们也不支持他的想法,最后半夜想不开,跳河了。发生了这事没理也变有理,家属拿花圈堵在车站,还冲到之前和他打架人的家里,要求"说法"。
照我看也就是要钱嘛。当然说到送礼,这事应该也有。但大家都知道我们这边本来就是人情社会,为了"和谐关系"送礼的也不是什么罕见的,现在整个平阳的交通系统都在教育员工莫贪小便宜以免惹祸上身。    ——这只是我听鳌江车站这边的朋友说的消息,不保证全对,仅供参考,没有立场成分。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就是车站的人 呵呵  发表于 2012-6-1 23:17
为什么注册一个新号?又有朋友在鳌江车站?事情是发生在平阳车站!据我所知车主即法人代表是死者的老婆。你说:晚上他和亲戚喝酒,亲戚们也不支持他的想法,最后半夜想不开,跳河了。是道听途说还是事实?有待考证。  发表于 2012-5-30 19: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0: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瓶子 于 2012-5-30 20:11 编辑
水瓶子 发表于 2012-5-30 18:26
有朋友在鳌江车站,据说这事闹得很大,交通系统都在传。听说死者是跟车,前一天过检查时候被发现逃票,工作 ...

注册新号是因为这是刚注册,你阴谋论了,偶真的刚在这落户,这是第一个号。刚发这回复时就担心有人说新注册什么的,果然......
事情是平阳,但是偶朋友在鳌江车站,都属交通一块,他们在教育员工莫贪小便宜,请亲看仔细。
我说的车主是投资方们,一般路线不止一个车主,他们都是共同投资的,不清楚请打听。
最后什么亲戚问题什么跳河问题,这些是交通系统方面流传的说法,主要当然还是为了教育员工,但是是人都八卦,事情经过都会说说,所以说这是我听到的说法,不表示全对,仅供参考。


补充内容 (2012-6-2 12:19):
你的眼睛真闪亮啊,戳瞎了我的双眼啊,这种人......

点评

一句 你阴谋论了 你是车方的 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2-6-1 23: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0: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5月26日清晨 平阳车站对面河中打捞起一具男尸

水瓶子 发表于 2012-5-30 20:07
注册新号是因为这是刚注册,你阴谋论了,偶真的刚在这落户,这是第一个号。刚发这回复时就担心有人说新注 ...

就事论事!事先声明:我与本事件当事人都无瓜葛。你比其他一些网友说话含蓄一些,他们的讲话都是有明显的立场问题,而你没有!根据你的讲话意思,你也是道听途说,但是就是道听途说。
我个人理解好像有一点为某一方开脱责任的意思,同时也会给另一方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抱歉!这样说请你不要生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0: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杭州平阳人 发表于 2012-5-30 20:35
就事论事!事先声明:我与本事件当事人都无瓜葛。你比其他一些网友说话含蓄一些,他们的讲话都是有明显的 ...

好吧,就事论事,反正双方我都不认识,我只是说我听到的说法。可能是来源交通系统方面不一定全是真的。这也可以理解,毕竟都是车站,虽然一个平阳一个鳌江。所以说仅供参考。
主要窝火的是上楼说刚注册的问题,我就刚注册咋地?难道刚注册就不能发表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0: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知道 于 2012-5-30 20:58 编辑
水瓶子 发表于 2012-5-30 20:07
注册新号是因为这是刚注册,你阴谋论了,偶真的刚在这落户,这是第一个号。刚发这回复时就担心有人说新注 ...


因为你的号确实是刚刚注册的,是不是为这件事注册的别人不知道!
你说:“晚上他和亲戚喝酒,亲戚们也不支持他的想法,最后半夜想不开,跳河了。”是道听途说还是事实?有待考证。
我说的是:有待考证。你为什么这么激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1: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瓶子 于 2012-5-30 21:15 编辑
天知道 发表于 2012-5-30 20:49
因为你的号确实是刚刚注册的,是不是为这件事注册的别人不知道!
你说:“晚上他和亲戚喝酒,亲戚们也不 ...

我不是为这窝火,我都说了仅供参考了。
只是难道新注册就不能发表回复?这是这边的规则吗?请恕我孤陋寡闻。
难道我新在这落个户就要几个月当龟孙子,什么话都不能说?什么逻辑?
你可以质疑这事是不是全真的,反正我也是听说的,你说“新注册咋地咋地”是什么意思,难道回复一个主题还要是“前辈”才有资格?再说我为什么要为这事注册,有这个想法就说不定你自己思想就有这个偏向,难不是自己马甲披多了,习惯精分自言自语,乃至以己度人?

点评

我只是实话实说你不要生气,让网友们去点评吧!  发表于 2012-5-30 21: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3: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跟车的和开车的素质都很一般,坐车经常和那些人吵架,这次看来发展到内部矛盾了!悲哀啊,死者为大,希望真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1 07: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1 10: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刑警已经调取当天的监控 好像没有他们说的 把他打得很惨
中国人就是你要敢闹 多少能赔点钱 人死了最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8 11:06 , Processed in 0.06612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