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阳县运管所 于 2012-2-29 15:10 编辑
关于招聘平阳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出租汽车行业长效多元化的监督机制,通过社会化监督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进而提高出租汽车经营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经有关部门同意,现决定招聘平阳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一、基本要求 生活或工作在平阳县,关心公益事业、自愿无偿为出租车行业提供监督,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原则性强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招聘人数 每期聘用10名。 三、聘用期限: 聘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自行解聘,也可连聘连任,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4年。 四、受聘职责: 1、监督平阳县出租车文明服务情况和规范经营情况。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对少数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拒载、收高价、故意绕道、中途甩客、强行拼载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举报、登记,并及时反馈县运管所。 2、监督平阳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是否合格、车内设施是否齐全、营运服务中是否使用文明用语等,并及时反馈县运管所。 3、收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并及时反馈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4、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出租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 5、协助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向公民提供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监督方式 通过不定时乘坐出租汽车,了解平阳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情况,并将体验结果记录在《平阳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监督情况反馈表》上,及时邮寄到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相关部门,必要时配合县运管所做好执法调查。 六、申请方式 2、直接申请的,前往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63722134 。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参加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监督专项业务培训。 2、不定期参加平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召开的征求意见会并听取有关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情况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