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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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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5: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在网站上和社会上听到一些平阳第一人民医院的传奇事件后,本人也来描述一件经历的事件:上星期本人因肠胃不好,偶想去拍个肠镜吧.于是乎本人排队预约前两天做肠镜,下午一点多就在门外等候,谁知到后来那个做肠镜的医生大人居然说我有乙肝要最后一个才能做,我只好等到四点多才做,明明排前面的.本人深知乙肝的一些传播途径,可是本人深想难道我们的平阳第一人民医院每一个人做完肠镜难道都是不清洗的吗,直接给下一个人做的吗?本人想不明白,有懂的说说解释一下,要不本人会死不明目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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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5: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死不瞑目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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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5: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乙肝不瞑目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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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5: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pyb.66wz.com/news/article.aspx?ID=11940

本帖最后由 玩的 于 2011-12-23 15:49 编辑

本报讯(通讯员 华萱)一患者因左小腿肿痛入院治疗,出院后再转院治疗,最终不治身亡。死者家人认为,患者的死,是两家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的,因此打官司要求赔偿。近日,县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进行一审判决,两家医院被判定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合计赔偿15万余元。

  今年2月15日,范女士因左小腿肿痛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小腿软组织感染。10天后,范女士出院,出院诊断为左小腿软组织感染、类风湿性关节炎、未分化结缔组织病、过敏性皮炎,并转至温州附一医接受治疗,入院诊断为皮肤感染、蜂窝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未分化结缔组织病、过敏性皮炎、高血压病。3月19日,范女士出院,出院诊断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皮肤感染、蜂窝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未分化结缔组织病、过敏性皮炎、高血压病。当日,范女士死亡。范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和子女们认为,范女士的死和两家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有关,不仅小腿肿胀未能治愈,甚至因为诊疗措施的不及时、不规范而让他们失去了至亲。作为范女士的法定继承人,王先生等4人一纸诉状把两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费用合计29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医学会作出医疗损害鉴定书,认为因未行尸体解剖,本例患者确切死因无法明确。根据现有资料分析,患者主要因自身局部软组织感染严重,导致脓毒血症、肺部感染、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鉴定结论是被告县人民医院在对患者范女士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轻微责任;被告温州附一医在对患者范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审理中,法院认为现今社会医患纠纷多有发生,医院作为从事医疗服务这一特殊行业的机构,其执业活动不但应当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宗旨,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患者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医疗关系中,患者享有获得适当、合理治疗的权利和对病情的知情权。基于此,医院亦应负有进行适当、合理治疗及相应的告知义务。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两被告的医疗行为已对王先生等四原告构成侵权,但考虑到患者当时病情的实际情况,本身疾病也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参照浙江省医学会鉴定意见确定的被告平阳县人民医院承担轻微责任、被告温州附一医承担次要责任的实际情形,酌定由被告县人民医院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由被告温州附一医承担35%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县人民医院赔偿3万余元,被告温州附一医赔偿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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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6: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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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6: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4:} 又出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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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8: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个星期被怀疑肝功能不全,急诊主任医生,看了我的化验单后,说基本上跟参考值一样都是阴性,主任医生说为什么验血的时候有的指标偏高肯定是由原因的,后来跟我说要想进一步了解,那要去感染科给医生在检查了,想想是有点道理,检查都检查了本人心想在多一个检查总会让自己放心,麻烦点也就麻烦点,谁叫自己指标偏高呢,下面的事情发生了令本人实在是无语,当本人在此挂号到感染科,一进门,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医生,本人心想这年纪挺大的,视乎会医术精湛,哪知道这糟老头子,一看我的化验单,冲我大吼你都正常的看什么啊,我心想你他妈的吼什么啊,你们医院妈的医生给病人的答案难道都不统一的,那叫我们病人怎么相信你们啊,后来我默默的说来一句,急症科的医生说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你这边继续化验检查,这糟老头子一听是急诊科医生叫我过来看的,无语应对了,只好说那给你开点药吃吃,两个星期后在过来检查,键盘啪啪几下三盒药,这所谓的三盒药简简单单的就要了我165块钱,回家我数数了要的服用时间上妈的都要吃三个月了。全然不当病人当人看,医德在这个糟老头子眼里,我是看不出来了,大家可以去看看感染科在县医院哪个角落,这个糟老头子都在角落边里上班了还这么嚣张,我不想一棒打死,平阳医院好的医生还是有的,我相信,但是我希望县医院的领导看看这个糟老头子的态度是不是为民服务的。这样的人怎么能在医院里上班。

点评

啊哦! 不做评论,看过了!  发表于 2011-12-2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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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21: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肠镜跟胃镜一样,做完一个病人,探头要消毒,但是并不是换个新的探头,这样成本太高,即使消毒过了,并不能保证乙肝病毒会彻底杀死,所以为了预防起见,一般都是先做乙肝阴性的,再做阳性,这样做是了保护阴性的人,每个医院都这样,并不是只有平阳医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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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得和那个乙肝患者沟通好,取得理解! 这样就完美了!!  发表于 2011-12-24 00:30
举双手赞同: 3
恩,我觉着吧,这样也是对其他人负责的一种表现吧!! 毕竟乙肝病毒还是比较难杀死! 无论是谁,如果知道乙肝的可怕,知道前面做的人有乙肝,心里都会不舒服!!所以我觉着这个没问题!但   发表于 2011-12-2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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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2: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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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是你前面的病人有乙肝,你敢下一个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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