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评论作者 最新的消息是,温州警方公布了首批遇难者名单,共28名。这应该说是一个进步。但这远远还没有达到公众的要求。公众所质疑的,事故到底是天气原因还是人为原因,为什么迅速对车体进行掩埋等等,官方并没有给出能够经得住推敲的答案。 其实,就是温州警方公布所有遇难者名单,也难以取得社会信任。因为在事故的处理程序上就存在问题。从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通报事故情况可以看出,铁道部在这次事故处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可问题是,这是铁道部门的事故,怎么能让铁道部去调查呢?法律上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作为事故的责任方,铁道部有着太多的利益,理应回避。 事故应当由全国人大组织调查。根据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但眼下,似乎并没有看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行动的迹象。不过,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后,作为法律的监督部门,最高检的介入算是一个进步。尽管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检察院的参与显然无法和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介入调查的意义相比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