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85|回复: 5

温州市红十字会女出纳陈某挪用捐款126万,判六年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3 07: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市红十字会女出纳陈某在5年里挪用“爱心款”(社会捐款)126万多元,用来买店面和家庭开支。目前,鹿城法院审结此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05年,28岁的陈某作为临时工进入温州市红十字会担任出纳职务。对社会捐款,她没有按规定上缴,而是揣入自己的口袋。
http://bbs.703804.com/thread-12517157-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3 10: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缺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3 10: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3 10: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女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4 17: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判的太轻了,126W是爱心款,应该判无期,看以后还有没有人敢拿爱心款私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4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侵占了领导的份额,该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28 05:15 , Processed in 0.06129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