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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 强烈要求鳌江人民政府把我们带城镇居民列入居民社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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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鳌江镇人民政府,鳌江派出所:
     我原是鳌江镇雁南居民区管辖中的城镇居民,后因为建设大社区的政策后,雁南居民区撤并入兴隆社区.以雁门办事处前面的河为界,河以南的居民归入兴隆社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划入),河以北的(兴鳌江中路一带)居民户籍划入雁门村管辖,大家都知道:雁门村是管辖原驻地的农民的,对我们城镇居民户籍居民其实是不管辖的(其实是一个城中村),我们归入雁门村也只是户口名义上摆设而已.我们连自已党员身份也迁回来也进不了,甚至我们连选举权和被举权这国家负于我们公民基本权利也都没有.其他什么权利更不用提了.现切实要求鳌江政府从实际出发,为群众多办点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另设居民区或把我们这带城镇上户籍的居民例入鳌江社区管辖,使我们居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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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5: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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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使我们居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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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居民区管有用吗,我以前是三居的,从来没有选举过,也不知是哪位高人把我们的选举权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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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1: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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