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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幢业主”给平阳县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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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0: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1-5-20 11:07 编辑

平阳县政府:你好!
    今天,平阳县县城“A7地块”已经开始地面建筑,我们81房屋作为直接利害人认为:目前,该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审批,必须马上暂停开工建设!
    经过我们长达4年多的调查和投诉,发现和证实了“A7地块”事实存在现在办理的施工许可证,所提供需要材料存在有以下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
    1、“A7地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存在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镇政府的“拆迁改造”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非法招拍挂,因为开发商没有资格参与拆迁安置补偿,并且以二千多万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A7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擅自调整规划,将县政府要求的“改造计划,81幢处于改造范围内”,因没有开发利润和补偿责任而放弃拆迁,因为没有听取直接利害人的“强烈要求”拆迁改造的意见;
    3、“A7地块”事实证实了!镇政府和开发商拆迁“A7地块”地块,完全是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因为昆阳镇政府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委托我县城改办依法对我们统一地块必须进行的统一条件安置补偿;
    4、“A7地块”存在擅自强制性拆除了属于法定上我们81幢共有使用的化粪池的构筑物,因为事实上不存在此前土地管理部门和县环保局的相关处理“决定”的批复证据材料及拆迁必要的司法程序!今天完全是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5、“A7地块”工程建设,存在严重影响我们的居住环境和相关安全检测没有到位,因为没有周边业主协商同意和相关影响安置补偿,特别是我们的房屋没有了化粪池,现在为了地面工程施工已经阻塞填埋了我们的临时排污管。
    为此,难免百姓有怨恨!我们强烈要求平阳县政府马上暂停“A7地块”地面施工,尽快依据县政府给省纪委纠风办指导的回复要求“对于81幢住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我们会给予妥善解决。”兑现平阳县政府的承诺!防止冲突的恶性事件发生!
                                                    平阳县昆阳镇车站南路81幢154-166号全体业主
                                                                        2011/5/19
IMG_20110510_18335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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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0: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发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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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乡事自然要关注。想到维权既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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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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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5: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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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06: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在非法批地的背后,必然存在着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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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7: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呐喊用处不大,政府知道了也不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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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7: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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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07: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1-5-20 09:21 编辑
小丫头 发表于 2011-5-20 07:14
在这里呐喊用处不大,政府知道了也不重视的。


我们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国家这么大,事情这么多,政府的工作也是千头万绪,何况如同我们一样的百姓投诉那么多,我们知道在这里投诉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还是相信平阳县政府一定有能力解决好我们的投诉问题!因为社区里还有许多政府的官员,他们也在每天关注这事件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不是无理取闹!也希望平阳的百姓理解和支持!以此促进平阳县政府尽快解决我们的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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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08: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人 发表于 2011-5-20 07:36
去法院告

我们正在准备着,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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