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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头村村委“伪村改”的那点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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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土生土长的岱头人,一直以来,我都为自己是岱头人而骄傲,因为岱头是处于鳌江,龙港这两个大镇中间,家前面就是龙港大桥,在瓯南大桥建成之前,是连同鳌江和龙港的枢纽,交通及其的方便。以前比起邻村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村。但是自从在2004年村委说要进行村改,就是建设现在的瓯南礼品城之后,岱头村就多事了。本来,村改是件好事,是件利民生的大好事。
首先是说说征房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也都明白,每个村民的房子被征或者说要拆迁,相对于原来没被拆迁,房子的价值肯定是有提高的,那么拆迁户要求拆迁赔款多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村委干部、几其他方面的人等等运用了各种手段,或利诱,或威逼,最后拆迁户与村委(准确的说应该是和某个别人)达成了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如下:
其次来说说征地征田的事,说起来也是很荒唐的事,本来在建设规划中,有一些田地是没有被计划在内的,可能是出于谋利或其他原因,村委将周围的一些田地也划进了礼品城的建设当中。可能也是因为这笔征地的费用也是在计划之外的缘故,村委开出了口头的承诺,说是现在征地的价格按61亩先征收到村里,如果田的价格在日后有涨价的话,村委会不会征田所欠的余款。这里本人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本人觉得这是一件极其可笑的事情,现在征地,然后按以后的价格补偿欠款,这以后的价格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价格?还有就是当时的田价肯定也不只6万吧。现在,村委自称村里欠工程款等几百万,那么我们拆迁户的征田补还款去向谁拿。
再次是房产证的问题,在建设之初,村委称一年后村委肯定将房产证办出来,而今,从拆迁到现在,已经将近6年,瓯南礼品城已经建成三年多,大多数拆迁户也将自己的房子装修完毕,对于我们农民来说,能住上150140平米的套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很高兴地事情。可是,村委的脸现在变了,之前恳求你房子拆迁、征用土地时谄媚的嘴脸阴沉了,各个撕破脸似的要求拆迁户交齐住房的全部款项,除了因房产证被拆迁户扣住的10%的钱,并要挟拆迁户若不将房款交齐,则将电停掉。

因本人也是经常不在村里,所以,对村里的事也不是很了解,但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据多名说,之所以房产证迟迟未能办出来,原因是在最初拆迁的时候,村里说是有上级批文来进行村改的,后经证实,从始至今并没有批文这回事,请问这是不是诓骗村民,拆迁户?后来村民联名将村委的某个主事人(在下不在这里指名道姓,列为看官自然明白)告发了,而主事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还自称是去坐牢了,这是本人亲耳听到的。

发表于 2010-8-6 13: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坐沙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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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4: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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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6 14: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协议大致内容:1
1、乙方要服从村改自拆自建原则,按规定期限自行腾空,拆迁房屋并清理建筑垃圾。原则上拆除木料归乙方所有,石块、砖瓦归甲方所有。要做好原房拆除安全工作,如在自行拆除过程中发烧以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约定拆迁期限内,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腾空拆除房屋的,甲方将以强制拆除。
2、凡涉及房屋产权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影响协议的执行。
3、房屋补偿、房屋每平方米1280元。屋前后扣除3米外的空地及棚架地作补偿每平米90元。棚架照价补偿,三层楼房另行处理,拆迁户如不需要安置房的,旧屋补偿费一次性付清。
4、补偿款甲方那个一次性支付给拆迁户,拆迁户认购新屋套房的拆迁户安置房按建筑面积每平米950元平均价格计算具体层次价差每幢自行协商调整。认购房款应分期分批付款;第一期在开始打桩时预付总房款的30%;第二期在基础完成时预付总价款的20%;第三期在房屋建设到第三层时交20%;第四期在房屋结顶时交20%;余款在房屋拔签定位时按实建筑面积结算一次性付清。
5、甲方于原房拆除完毕后一年内将安置房新房交付乙方使用。
6、拆迁户在领取拆迁补偿款时,应写下拆迁承诺书,在约定时间内包装腾空拆除旧房。若不按时拆除,甲方有权强制拆迁。拆迁安置户未能按规定期限缴纳认购套房房款的,必须按月利息0.7%,每期应缴房款如超过一个月仍未交清,甲方有权取消拆迁户认购新屋权。
7、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期交付住房,应按乙方违交的金额按1%支付乙方违约金,违期至交付房屋期的乙方房租费由。在最后一期缴费中扣除。
8、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望双方共同守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改变协议条款,若有细节未清,可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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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4: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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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4: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蛮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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