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499|回复: 7

公安局长的大实话:"53岁前打黑,53岁后被黑打"[摘自新华网中国郑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0 2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局长的大实话:“53岁前打黑,53岁后被黑打”



     在饭桌上,有某公安局长在,谈话内容自然就避免不了重庆打黑的话题,尤其是与新与公安局长打交道,这是再好不过的没话找话的话题,比起谈论天气或鸠山新内阁来,能够有话长说


    当然,在私人场合,去谈论公安局长的职业性话题,局长也就脱掉了“职业的外套”,以一名普通人的身份亲和地说了许多心里话、大实话。其中有一句说者无心、听着有意的话,没想到很快在饭桌外流传开来。如果这句话是出自与警服不沾边的其它什么人之口,尤其是群众之口的话,应是一句对警察行业充满关爱与理解的一句话,甚至是可以让公安干警们感动得潸然泪下。然而,人们在流传时,偏偏加重语气、着重强调的是公安局长XXX说的。当这句话又出口转内销到我的耳朵里时,我已经对那天的情景、尤其是局长说这句话时的语境已经记忆模糊了。好象是有人提起重庆“打黑”是否具有可复制性的话题时,大家七嘴八舌地抒发了很多高论,似乎局长就发出了“53岁前打黑,53岁后被黑打”的感触

    ……我们的干警“53岁前打黑,53岁后被黑打”,这个心结不解决好,打黑就没有战斗力!我们也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其实也都是普通人,穿上警服佩戴枪时,坏人畏惧,脱下警服放下枪后,就会遭报复,甚至连一家老小都会受连累,尤其是警服在身就不食人间烟火的拼命三郎们,他们用一腔热血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一方平安,但被他们惩处的黑恶势力也神通广大,甚至能把这个干警的仕途给毁了!你从重庆打黑的战果中看到了什么?“拔出萝卜所带出的泥”都是些什么人呀?文强是什么人呀? 张弢是什么人呀?乌小青是什么人呀?张威又是什么人呀?重庆的黑盖为什么要等到薄熙来这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来揭呀?为什么基层公安就不能把好第一道防线?有个别公安干警被拉拢腐蚀了,那是另外一回事,多数干警还有有血性有正义感有使命感的!关键是惹不起!!!就是通过一番摸爬滚打混到个局长政委的,53岁也就二线了,之后的二三十年余生你要打发吧?需要发挥余热创造财富为老人的医药费、孩子的教育费和嫁娶费吧?天上被你捅一个大窟窿,地上被你刨得到处都是坑,你也就只能“家里蹲”吧!甚至连家里也“蹲”不太平喽......

    大意也就这些吧。我当时的脑海里并没有迸出“若怕被黑就别当警察”这句话,而是对警察行业的困惑充满同情心。是啊!毕竟他们也是人,也是普通人,我们没有理由去拿圣贤的标准去要求他们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他们又何尝不想有朝一日能做一回重庆警察,去扬一回眉、吐一口气呀喜欢追求真相的我,在那时那地,还很感激这位局长能够说真话,让我能够真实的了解到现实中的公安队伍真实思想动态。对于信息人来说,获取真实其实很难得!

    而现在,在大家的议论声中,我又不得不换个角度来对此进行切片检查和病理分析。不禁站在群众立场,在心里追问:“如果连基层公安局长都不知道‘怎么办’了,那么人民群众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能让公安局长有法办呢?难道要坐等薄熙来吗?”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啊,如果说普通干警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大环境下患得患失还情有所原的话,那么,作为代表党和政府带公安队伍的局长,就必须时刻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必须勇于担当!哪怕结局一时只能是飞蛾扑火式的悲壮!否则,连53岁前也不配穿着警服当局长!

发表于 2009-9-20 21: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局长53岁之前没贪污,53岁之后没污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0 2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当警察的也得打一枪换一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0 2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JC也不一定是什么好鸟,涉黑的很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1 06: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局长的话也是事实.现在混飯的多为民的少.希望中国多出薄熙来.出一千个一万个最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1 07: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中国能有几个薄熙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1 09: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乌鸦一般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1 09: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4 00:00 , Processed in 0.06092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