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五水共治上中央台新闻联播,结合习大大以前提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感触颇深,这几年我们县政府、环保局结合民间也经常推出一些活动如“呵护蓝色家园”“共建平阳青山碧野”“水岸同治还百姓清水绿岸”等等活动,可是只是在表面做文章,对老百姓发现污染举报环保局不作为行为感到非常悲痛、失望而且无奈,所以就上社区发下面事情供大家探讨,也希望环保局领导能看到引起重视。 此事在我县鳌江镇西塘社区,枫林村峃里有一座黑工厂,好像是生产废塑料加工什么的,废气无经处理直接排放,在去杨文广坦那接近峃里的路上就感觉喉咙刺激明显而咳嗽,废水直接排放下面农田,而且那里污水是顺溪流流向梅溪后汇入鳌江的。如此污染的一个黑工厂,自从开始生产到现在应该将近两年时间,剧当地村民说:不间断的向平阳县环保局举报过却至今这厂还是屹立不倒。根据新的环保法:59条、60条.61条、63条,无论哪条都可以使这厂关停,并拆了恢复原样,可是环保局并没有这么做,还有根据68条环保局是不是属于不做为呢?领导者和执法者是否要负责任呢?如果有什么猫腻的话环保局执法者们你妈是否该喊你们回家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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