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531|回复: 12

请教斑竹,管理员,人家网站报纸都可发表,社区为何不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28 1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这几天连续被删除了5编
我在昨晚发表的一文"卖淫女拘留所内做生意 被拘者出逃喝酒无人看管"这是反应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国家单位,而且还是管教部门,在管理上失误出现的问题,违章违规违纪违返国家法律,这样的时也不能发表吗???

人家各网站,报纸多可发表,我们社区就不行,请问是何道理????

请大家进来看,这社会是怎么了??????这是为什么????????
http://news.tom.com/1002/20050622-2239771.html
"卖淫女拘留所内做生意 被拘者出逃喝酒无人看管"
定西市一拘留所长因管教不严受处分

  本报讯被拘留人员不但能去外面喝酒,还能在拘留所私会卖淫女。5月27日,中共定西市安定区监察局和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文件,给予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李贵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销副科级侦查员职务处分。

  拘留人员带酒进拘留所

  据通报称,2004年10月18日,安定区一名姓宋的男子因为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宋某进入拘留所后,与张某等6人关押在同一间监舍,回害怕被人“教训”,便用随身携带的50元钱请大家吃饭。被拘留人员李某请示值班的看守所长李贵清后出所购买牛肉面,返回时偷偷带入1瓶白酒和几瓶啤酒。虽然宋某请吃饭,但还是被“修理”了一顿。当时李贵清对这一切全然不知。

  卖淫女独会被拘留者

  第二天,受到欺负的宋某打电话让妻子为同监舍的被拘留人员送饭。宋妻到拘留所后,宋某将自己被欺负的事告诉了妻子,并说同舍的“老大”张某要求为其找个“小姐”潇洒一次。为了使丈夫不再受欺负,宋妻当天下午在定西汽车站找了一名卖淫女,轻松地将卖淫女带入拘留所。安定区有关部门的调查材料显示,张某与卖淫女在拘留所的一间房子中单独“约会”长达半小时。而后,宋妻带卖淫女离开了拘留所。

  被拘留人员出外“潇洒”

  白天与卖淫女“约会”后,当天晚上被拘留人员岳某和白某再次离开拘留所买进几瓶白酒,几名被拘留人员喝到晚上9时许。

  当晚上11时许,李贵清将监舍的门用锁子挂上没有上锁就回值班室睡觉。宋某将锁取掉,同监舍5人翻墙逃出拘留所后,在一酒吧喝酒“潇洒”,直至次日凌晨3时。天亮后,宋某到公安局将自己被欺负,被拘留人员出外喝酒等问题进行了反映。

  就在警方调查时,被拘留人员张某、李某等2人借李贵清吃饭之机逃跑。李贵清为了隐瞒真相,在明知道李某拘留期未满的情况下,竟然私自为李某办理了解除拘留证明书。

  所长失职严重违纪

  此次事件发生后,当地纪检部门调查确认,李贵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管教不严,其行为严重违纪。安定区委、区政府决定给予李贵清行政撤消副科级侦查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州晨报》供稿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


[此帖子已被 原来如此 在 2005-7-28 12:14:29 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被删文章是违返社区的那章那条???????/为什么被删?????????







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在些发表,正天在上发表一些不现实的东西,吹牛.请问这社区还有何意义.



请全社区的朋友大家来讨论一下



[此帖子已被 原来如此 在 2005-7-28 12:30:10 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8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文章没错,但你把它发在【小城印象·地方版】错了。



为了便于大家阅读交流,社区每个版块都有相应的主题,乱发当然要删除。



另外,社区提倡原创,也允许少量转帖。但如果某个社员总是不断转帖,也是要有所限制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探花 发表:
这样的文章没错,但你把它发在【小城印象·地方版】错了。

为了便于大家阅读交流,社区每个版块都有相应的主题,乱发当然要删除。

另外,社区提倡原创,也允许少量转帖。但如果某个社员总是不断转帖,也是要有所限制的。


即然是发错了地方,删除也该通知一下,讲明应在那个版块发表以免下次再错吗!
删我5编我都不知.
提倡原创这是应该的,但是象这些特别新间,请问到那去原创.文学方面的文章你有才可以坐在家里写,笑话可评自己的想象来写,新间是不可能评自己的想象力来创造的,这是社会现实的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8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社员好几千,管理员就几个,每个违规帖都要通知哪忙得过来?何况你也不是新手,应该知道规矩。

2.新闻不能原创,除了本地的或个别很典型的,其他就尽量少发。毕竟社区重在交流,不是新闻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31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钱到什么地方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31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火药味,我保持中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1 1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的星星有几颗,砍贴的理由有几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4 0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尽量发些我们大家身边的事(类似于上次的“海棠”给我们平阳造成的影响的一些帖子,虽然显得稚嫩,可的确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另外每个版块的帖子也应该以与该版块主题相符为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22 2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错地方,也没必要删贴吧。不要说删贴的时间有,转版的时间没有。



做错事还不承认,唉~~~  怎么感觉天这么黑呀,哦,原来是晚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5-15 00:18 , Processed in 0.07479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