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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第一社区理事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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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阳第一社区理事会章程(草案)


第一条 为更好地建设平阳第一社区,挖掘社区功能,发挥平台作用,服务社员,发展自我,特成立平阳第一社区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以发展平阳第一社区,为社员创造一个舒适、宽松、丰富、健康的网上交流平台为宗旨。

第三条 理事会的基本作用和功能:
(1)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决策,决定社区的发展方向;
(2)策划、组织社区大型活动,审查财务收支,保证社区的非盈利性质;
(3)提出本会章程修改方案,确定本会内部机构的设置、职权和工作规章制度。

第四条 理事的权利:(1)对社区的发展和具体活动有建议、质询、表决权,可进入社区理事会议事厅对社区管理活动进行探讨;
(2)参与策划、组织社区大型活动&#59;
(2)审查财务收支,保证社区的非盈利性质;
(4)提出本会章程修改方案,确定本会内部机构的设置、职权和工作规章制度。

第五条 理事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和理事会工作纪律;
(2)爱护社区,维护社区秩序;
(3)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协助活动发起人的组织工作;
(4)在本社区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理事会及本社区的声誉。

第六条 理事会的组织:
(1)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由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职能,理事协助常务理事行使职能;
(2)理事会暂设召集人、秘书处、策宣部、活动部和内务部;
(3)理事会设立外围职务预备理事,预备理事通过1-2次社区活动考察后,可成为正式理事,并拥有理事职权;
(4)理事会每三月召开一次,可视情况决定召开现场会议或网络会议;
(5)每年改选常务理事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理事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理事会有权免除其理事职务:
(1)不能履行理事职责和义务的;
(2)有严重损害社区或理事会声誉和形象行为的;
(3)无故缺席理事会三次以上的;
(4)常务理事未经理事会同意担任本地其他论坛斑竹及其他管理职务的。

第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社区要规范化就必须有规矩,以上是草案,请社员们共同参与讨论完善。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跟帖回复,谢谢





[此帖子已被 陪你一起死 在 2005-5-27 14:57:53 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29 1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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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理事会成员的职责是不是和理事一样,还有另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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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5: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以后有要求再增加几点也没关系!~我都会遵守的!~[em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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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textF8C747]恩,挺好.[/text]
[text0000FF]但第7条第4点似乎有所不妥,我想在没有很大冲突的情况下每个人(包括常务理事)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喜好有更多选择的空间和自由.[/text]因此第7条第4点应仅对"在本地其他论坛过分活跃,而在本论坛却态度淡然"的理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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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2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阿媚 发表:
[textF8C747]恩,挺好.[/text]
[text0000FF]但第7条第4点似乎有所不妥,我想在没有很大冲突的情况下每个人(包括常务理事)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喜好有更多选择的空间和自由.[/text]因此第7条第4点应仅对"在本地其他论坛过分活跃,而在本论坛却态度淡然"的理事有效.


网络是个开放的空间,每个人确实都是选择的空间和自由。有能力的网友同时兼任几个论坛版主也不少见,一般来说也有益于整个网络发展。
但常务理事毕竟是社区的管理核心,肩负众多社员信任和期望,若同时在本地其他同质论坛任职,一旦两者活动或利益有所冲突,难免会身陷两难抉择而必然辜负其一。所以要设定一个理事会审定机制。

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责任感的体现。当然,对于与社区能互补合作的论坛,比如阳光同盟这样的公益助学论坛,我们将鼎立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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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17: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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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19: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阿媚说的有道理,不过探花担心的问题也确实存在。呵呵!我觉得这条不应该规定那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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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2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起草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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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2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问一下楼主以前是用什么ID的吗    总觉得很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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