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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部门举报,一鸣牛奶积分翻倍,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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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3: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到一鸣奶吧积分换奶,被告知要积分翻倍才能兑换。详细问了才知道从五月一日开始积分兑换开始翻倍了。公司已经在奶吧通知了。听了服务员的介绍后,哥明白了,由于成本提高,公司老的积分兑换很难维持,所以对积分兑换做了调整。一个公司对积分兑换方案做出调整,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公司承诺的事,是不能说改就改的。公司兑换方案应该要新老划断,在新的积分兑换方案公布前消费的积分应该按以前的规定给予兑换。在公司新的兑换方案出台后消费的积分按新规兑换。这样做才合理合法。而公司积分兑换方案说改就改,其实就是向老顾客的口袋里去抢钱。明显的欺诈消费者。已经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条列。在此向工商管理局举报。

补充内容 (2014-5-27 22:05):
35楼一鸣公司有回复,40楼楼主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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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21: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一鸣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我,对积分消费的事进行沟通。在电话中,公司一再强调已经进行了告知义务。我是去了5次购物,多没有看到海报,没有兑换是我自己责任。公司因为看到我在社区发帖,才做特殊处理,给我补偿积分。给我补偿后,好像我占了个大便宜,就一再电话要求我删帖。对于一鸣公司的这个态度,哥感觉受到了侮辱,哥已经出离愤怒了。在这里有必要跟一鸣公司讨论下消费者保护法。
消费者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5月一日前消费的积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约定,就应当按当时的约定执行。这点还有什么疑问吗?----------公司说自己进行了告知,告知只是提醒消费者尽快兑换,不能因为有告知了,就可以限制消费者的权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中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公司是不可以通过告示设时限来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行为的。------一鸣公司你还说自己的一切行为合理合法吗?公司如果不进行新老划断,5月1日前消费的积分不按原方案兑换的话,就是欺诈消费者。早上,一鸣公司客服说,工商部门对这事也很重视,在这里也恳请工商部门出来说个话,对本人的举报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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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您好,我是一鸣热线小编,很高兴为您服务~给您用餐带来不便了,小编实感抱歉,您反映的情况小编已经了解了,还请您私信提供一个联系方式,小编安排工作人员联系您哦~{:soso_e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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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私底下 给人家一年的牛奶 息事宁人  发表于 2014-5-27 17:26
想私了  发表于 2014-5-27 15:47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4-5-24 16:50
举双手赞同: 5
牛掰啊,反映真及时!  发表于 2014-5-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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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不到沙发抢个板凳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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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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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要回帖,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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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5: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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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6: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私信啊 光明正大的在这里说不行吗  一鸣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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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7:0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守候 发表于 2014-5-24 16:30
为什么要私信啊 光明正大的在这里说不行吗  一鸣奶吧

就是。一鸣要面对的是所有客户。要楼主联系的联系电话是想私下解决,还是要恐吓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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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8: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鸣还私信呢,见不得光呀。抵制一鸣,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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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5-2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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