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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温州老人闯红灯被撞身亡 肇事公交司机被判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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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0: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怎么看:温州老人闯红灯被撞身亡 肇事公交司机被判半年

温州一名65岁老人骑着公共自行车过人行道并闯红灯,与一辆左转弯公交车相撞不治身亡。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公交车司机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月23日中午,潘某驾驶牌照为浙C28565的91路公交车从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开往温州火车南站。中午11时27分许,潘某驾车沿双南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六虹桥路口向左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车子前方的交通情况。

此时,被害人苏某(男,65岁,温州鹿城区人)骑着公共自行车闯红灯,从路口西侧的人行横道自北向南通过。

潘某驾驶的公交车车头正面与苏某的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苏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苏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公交司机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苏某家属人民币648249元。

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监控显示,当时公交车的车速仅有20码,公交车司机左转弯时,没有行使注意义务。而被害人苏某,在过人行道时,本该推行自行车,并遵守交通指示灯,但苏某当时是骑车过斑马线并且闯红灯,导致发生事故时避让不及。

为什么行人闯红灯,公交车与其相撞后,司机要获刑?


我只想说操蛋的中国法官及不要脸的社会。想想之前的新闻,某人在宾馆自杀,死者家就讹诈宾馆,以及各种死人的事情,太奇葩了,这社会太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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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0: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闯红灯者是不对,可也罪不致死呀,公交司机把人撞了那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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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罪不至死的理论,我撞得他半死就不用负责任啦!!!  发表于 2014-5-12 16:13
反对反对: 5
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谁还来在乎你?  发表于 2014-5-1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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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4: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淺藍色的味道 于 2014-5-12 14:11 编辑

这有什么,说不定你走在路上有个老伯伯骑着自行车,撞上你,然后老伯伯嗝屁了!!!!!不好意思,你准备赔钱吧!!!!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04/020518968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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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分析得好!  发表于 2014-5-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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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0: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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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要回帖,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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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得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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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1: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
正常行驶者——主要责任;闯红灯者——次要责任!
请问:法律以何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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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鸡巴为准绳  发表于 2014-5-1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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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2: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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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2: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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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3: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球已经不适合愉快的生存了,火星什么时候能开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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