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到处闲逛 于 2013-3-17 13:08 编辑
我们是04年向政府平阳房改办购买的锦屏小区一手房,发票及公章全是房改办出示的,但在06年房产证办下来我们去房改办领取时,房改办领导经办人却说“你们要多交一部份过户费,理由是这房子不是房改办的,是某个农民的,现在要按二首房办理手续了”,天啊,当今之日就没有国法了吗?办理全套手续全是在政府房改办办公室办理的,非并在某个路边的中介所购买,政府以一手房的名义欺诈老百姓,是谁给你们权力赶如此大胆地打着政府旗号却为某个商人在做事,事隔几年后才说是二手房,当时我们被骗人员达二十余户,为讨回公道和说法,我们无数次向房改办、平阳信访局催要并要求解决,但到至今近十年却一直不给我们解决,并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房改办领导还口口声声说“你们按二首房手续才能拿到房产证,不然就是解决不了的!”,难道就没有国法了吗?如此做法,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维护党和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同时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请求人民政府出面尽快查清事实,对违规、非法操作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妥善处理解决我们的住户产权的问题。
官商勾结、非法操作、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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