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黄县长,你们好! 我们是平阳县昆阳镇锦屏小区的十三户住户,我们诚盼书记和县长能够在百忙中抽空看一下这封信,并且关注一下我们反映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以来,我们十三户住户各自先后在平阳县房管局房改办购买了位于昆阳镇锦屏小区的商品房,事先我们跟房改办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由他们开具了买房的发票,事后我们也都按照合同事项缴纳了十几万元的购房款(少部分人按照合同规定尚欠款一二万元)。当时房改办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讲明: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将还未交纳的余款结清。事后,我们这些住户多次到平阳县房管局房改办要求给我们办理购买的房子的产权证,结果该房改办的工作人员却称我们的房子已经登记在别人的名下,要求我们办理过户手续——等于是我们购买的房子从一手房变成了二手房!于是我们就先后数十次与房管局以及房改办的工作人员交涉,但是他们的态度坚决。我们就想不通了,当时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房改办的工作人员称我们的房子是一手房,而且他们还为我们开具了正规的发票,同时还告诉我们可以拿着这些发票办理贷款的,为何后来变成了二手房,合同上也没有出现过“二手房”的字眼呀!时至今日,我们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十余年了,可是这十余年来我们住的房子一直登记在别人名下的,这叫我们情何以堪!我们最近又跟原来的房改办(现在并到城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城建规划局局长商讨解决的办法,结果他们坚持要我们缴纳二手房的过户费,大概要五六万元! 虽然我们先后多次到房改办和现在的城建规划局的相关领导那里反映情况,而且我们还到县信访局反映过,可是都没有为我们解决问题。王书记、黄县长,请你们想一下,我们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总价只有二十万余元,可是现在还要我们交纳五六万元的过户费,这怎么可能!!!而且我们当时到房改办购买房屋的时候就是冲着它是国家单位,而且购房合同上就是盖着他们的公章的!我们相信,不管是谁都不会答应那些不合理的要求的! 总而言之,我们不希望将事情闹大,这样会影响政府的形象,也会给县领导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希望县领导能够在百忙中抽出一两分钟,出面关注一下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这个民生问题,帮帮我们解决房屋产权证问题。 此致 平阳县昆阳镇锦屏小区十三户住户 二O一三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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