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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阳县鳌江镇罗垟村众多违建为何屹立不倒! [打印本页]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3-8 11:52
标题: 平阳县鳌江镇罗垟村众多违建为何屹立不倒!
2018年12月初,罗垟山村民代表向平阳县国土局反映,平阳县鳌江镇罗垟村罗垟水库边冬泳队无视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建设别墅,严重污染水库水源!罗垟村老书记丁田水带头在自己老宅旁违章新建别墅,反映多次,为何仍旧屹立不倒!有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村里老党员老书记的带头违建、有关单位的不作为才导致如今罗垟村遍地违建!请国土部门审查立案予以处理!请县三改一拆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请纪委领导督促落实!还罗垟村一片清净!
2018年12月19日,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答复:调查发现该两处投诉点均为违章建筑,国土部门已走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019年3月初(3个月后),村民代表再次咨询事件进展情况。3月6日,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平阳县鳌江镇游泳协会(法人叶帮国)未经批准擅自在鳌江镇罗垟村占地建房,对该未批先占行为,我局已予以立案查处,现在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下步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答复内容尽然只见鳌江镇游泳协会违建的处理程序而不正面答复老书记丁田水的违建别墅处理程序进展情况?有何内幕?
再次对此情况反馈,平阳县国土局才答复:你好,关于罗垟村老书记丁田水带头在自己老宅旁违章建房一事,我局正在调查取证中
老书记好手段,同时反映的违建,3个月后,一方进入听证告知阶段,老书记的违建却还在调查取证阶段?
试问平阳县国土局法定立案处理程序时限是多久?半年?一年?两年还是100年?
下一步,村民代表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



补充内容 (2019-3-13 14:17):
近日收到好多个涉及人身威胁的电话,但是本村民代表始终相信党和人民政府,相信现如今这个法制社会,会坚持走下去,让这件事有个完结!

补充内容 (2019-3-15 23:02):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国土部门打脸不打脸!!!

补充内容 (2019-3-20 16:17):
今日收到国土部门答复:对平阳县鳌江镇游泳协会占地建房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平资规罚【2019】20号),只字不提老书记违建别墅调查情况!不知为何?

补充内容 (2019-3-23 22:48):
最新消息:关于丁田水违法占地建别墅的情况我局已立案查处,现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国土部门终于前进一步,现进入听证告知阶段。下一步村民代表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公示情况!

补充内容 (2019-4-1 14:53):
鳌江镇游泳协会处罚决定书已公示并请公众监督执行!老书记违建处罚决定书作出后也将公示!

补充内容 (2019-4-11 13:23):
三个月后发游泳协会违建别墅拆除情况照片以便公众监督,老书记违建别墅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在此帖予以公示!

补充内容 (2019-4-30 13:34):
感谢村民代表及各界媒体舆论的近两个月的努力,总算有个阶段性的胜利(处罚决定书终于都出来了,附36楼),下一步将持续根据平阳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谢谢!

补充内容 (2020-5-19 17:02):

平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积极配合下早早作出裁定,下面将有鳌江镇人民政府实施强拆,可现在两处违章仍然屹立不到,小编将继续跟进鳌江镇人民政府强拆进度,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鳌...

补充内容 (2020-6-3 23:59):
2020年5月27日,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执法人员已向业主送达《法院行政裁决书》。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将暂定于一个月内对该点进行强制拆除。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

补充内容 (2020-12-13 18:08):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村民代表同时反应的罗阳水库冬泳队违建别墅和塘村村老书记违建别墅,现在冬泳队水库已经在有关部门的雷厉风行下拆除干净,可是丁老书记的豪华别墅还是屹立不倒,这是为何?既然已经明...

补充内容 (2020-12-13 18:09):
经查,丁田水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鳌江镇罗垟村土地建房的行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该案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补充内容 (2020-12-26 17:03):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村村冬泳队拆除旧址上又兴建木制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鳌江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

补充内容 (2020-12-26 17:05):
避重就轻!给人感觉: 冬泳队违建是个软柿子,丁老书记手眼通天!
作者: 潜水中的寂寞    时间: 2019-3-8 14:04
一起来围观了
作者: 天空中的飞鸟    时间: 2019-3-8 14:21
{:soso_e177:} {:soso_e176:} {:soso_e175:} {:soso_e178:} {:soso_e166:}
作者: 老徐537    时间: 2019-3-8 14:38
顶顶顶
作者: 风满楼    时间: 2019-3-8 16:38
被河蟹了
作者: 轻车熟路    时间: 2019-3-8 17:14
{:soso__3110130392203091378_3:}
作者: 多爱那片蓝    时间: 2019-3-8 19:51
赞楼主。
作者: 大鳌江好风光    时间: 2019-3-8 20:05
不错
作者: 唯有自己强大    时间: 2019-3-10 17:44
可能有关系吧
作者: pywzgld    时间: 2019-3-11 10:51
其实大家都很简单,只想要公平
作者: yyy不懂    时间: 2019-3-11 14:34
呵呵
作者: 那风    时间: 2019-3-13 08:43
山下的事多,山上的事少

作者: yjxiao1988    时间: 2019-3-13 12:53
顶了
作者: 毛笔    时间: 2019-3-13 17:33
顶下   看事实 看作为 看结果
作者: jiang86601392    时间: 2019-3-14 17:25
顶一下
作者: 墨西哥    时间: 2019-3-14 23:07
围观中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3-20 16:19
今日收到国土部门答复:对平阳县鳌江镇游泳协会占地建房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平资规罚【2019】20号),只字不提老书记违建别墅调查情况!不知为何?
老书记难道关系真可通天?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1 18:42
不要投诉了,没用的,没有通天本事他算白混了。几十年书记白当的吗?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1 18:58
坐观政府办事
作者: 鳌江国土    时间: 2019-3-22 09:42
本帖最后由 鳌江国土 于 2019-3-22 09:53 编辑

.......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2 10:04
鳌江国土 发表于 2019-3-22 09:42
.......

为什么删了,讲的很有道理的。
作者: 63636372    时间: 2019-3-22 10:27
现在是法制社会,相信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2 10:52
调查清楚确定违章又能怎么样?书记大人的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3-22 10:55
坐看国土部门何时对老书记违建别墅出具处罚决定书,届时公布以便公众监督!
作者: 流华    时间: 2019-3-22 23:24
老书记保护伞大,要不然怎么会拆不掉呢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3 09:21
路过顶起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3-23 22:48
最新消息:关于丁田水违法占地建别墅的情况我局已立案查处,现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国土部门终于前进一步,现进入听证告知阶段。下一步村民代表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公示情况!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4 07:12
持续关注中
作者: 红米    时间: 2019-3-24 09:42
为什么对老书记别墅违章18年就说违章了 到现在政府部门还不处理到底保护伞有多大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4 22:12
等待消息更新中
作者: wangll    时间: 2019-3-27 06:41
继续路过,顶上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4-1 14:52
鳌江镇游泳协会处罚决定书公示并请公众监督执行! (, 下载次数: 343)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4-11 13:22
三个月后发游泳协会违建别墅拆除情况照片以便公众监督,老书记违建别墅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在此帖予以公示!
(, 下载次数: 320)
作者: 壶说    时间: 2019-4-12 08:24
顶你
作者: 黄牛骨    时间: 2019-4-18 22:42
应该当时就不让建,现在拆掉损失太大了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4-30 13:32
感谢村民代表及各界媒体舆论的近两个月的努力,虽然答复有点答非所问,可能有关部门文字水平有限,但是总算有个阶段性的成果出来了,下一步将持续根据平阳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谢谢! (, 下载次数: 322)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5-4 12:59
此文写得蛮符合现如今罗垟山的实际情况,供公众及有关部门一阅
浙江平阳地方政府:拆不拆违建看曝光媒体级别

    特约记者/陆承剑 李晓建

    2014年6月3日上午,在位于北京市金台西路的人民日报社值班室,两位来自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的投诉者称,他们那里拆除违法建筑要比照曝光媒体的大小,因被《浙江法制报》曝光为“拦路虎”的违法建筑至今难拆。于是,他们赶到北京寻求最高级别媒体的帮助。

  政府红头文件通知“三改一拆”

  2013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通知,要求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对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的“三改一拆”的三年行动。

  该通知明确指出: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是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浙江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体用地、加速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推进。

  拆除违法建筑遭遇“村官”抵制

  “三改一拆”最难的就是“拆”。据村民反映和记者调查证实:2007年5月,平阳县鳌江镇玉莲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蒋某,联合附近的下埕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塘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横河村党支部书记谢某等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平阳兴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鳌公司),由蒋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兴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在没有办理任何征地、环保评估、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的情况下,在鳌江镇兴鳌路与滨江路交汇处,从多个村民手中违法购买、圈占曾经被上级确认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50多亩可耕种土地,分别在2007年、2011年、2014年违法建设了生产水泥混凝土的设备流水线、办公用房以及存放沙石等原材料的建筑场所。公司每年违法收入达两三千万元。群众举报信也不断被送往浙江省和温州市的有关部门。但该公司的违法收入一直没有相关单位敢对其予以依法没收,违法建筑不但没有被依法拆除,反而在2011年温州市开展的“违必拆,六先拆”中得到了扩建。

  2013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改一拆”的文件颁发后,早就对兴鳌公司的违法行为有意见的一些村民纷纷写信或打电话给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严格落实上级“三改一拆”文件精神,尽快拆除这些违章建筑,还田于村民,优化周边人民居住环境。但是,该公司大面积的违法建筑不但依然没有被拆除,其责任人也没有得到依法处理,反而,该公司再次进行了违法扩建。浙江省“三改一拆”文件精神在这里遭遇了强烈抵制。

  《浙江法制报》“炮轰”拆迁拦路虎

  2014年5月6日,《浙江法制报》针对广大读者反映强烈的平阳四名村官违法圈地、抗拒拆迁的问题,编发了题为《“三改一拆”的拦路虎怎么赶?》的整版文章。其中,记者在《违建认定多年,工厂照常运作》一文中写道——

  记者实地走访了当地称为“最牛的违法建筑”的兴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009年8月,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公司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其擅自占用土地兴建水泥混凝土加工厂,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其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人民币12.6万元的罚款。

  有村民反映,《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5年来,工厂没有被拆除,反而三番两次地扩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蒋某和两名股东王某、吴某还是县人大代表,这背后存在着利益博弈。记者从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核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三人的确是平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表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执行一事,该局已于2010年1月27日向平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未有下文。

  近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工科的副科长陈相桃回复称:2013年该局鳌江分局已启动立案程序,并下发了停止违法建设和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

  为防止有关部门在查处四村官违法圈地、抗拒拆迁过程中打“马虎眼”,该报还在这期调查文章下面配发了浙江微博律师团4名律师围绕“处理违建,哪些部门落实”、“违建依然运作,该谁担责”、“人大代表违建如何追责”、“如何看待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管”等问题进行点评。

  该微博律师团的律师陈南指出:《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可以对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没收,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属于国家财产,故应按规定由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接收。本案中,国土资源部门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可将没收厂房给市国资局处置。

  王忠涨、项坚民律师指出:本案中,蒋某等人违法建厂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按照罢免程序申请对其罢免,并应当使其受到法律规定的追究。

  违法建筑因党报没曝仍难拆除

  上述文章一经发表,在浙江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平阳县“平阳草根新闻”、“平阳百事通”等微信公共号以《人大代表的违建,谁敢拆》等为标题进行了转载。尤其是平阳县鳌江镇几位长期向上反映该问题而没得到解决的群众自发地赶到杭州购回了3000份当天的报纸,免费发给市民阅读与收藏,并动员大家一起敦促上级单位挂牌督办,依法强行拆除违法所建7年之久的兴鳌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4年5月9日,《浙江日报》用整版篇幅,以《温州平阳262亩违建30年无人管》为题,详尽地披露了平阳县腾蛟镇制革基地违法用地262亩,近30年时间里县、镇国土部门从未进行监管和处罚的新闻。

  5月22日,《浙江日报》又刊发了《平阳:制革基地开始拆》的追踪报道,称:“5月9日当晚,平阳县委、县政府就召开紧急会议,落实南溪制革基地内违法建筑的拆迁以及企业整合工作,次日又专门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中的难题开启绿色通道”,因此,“今天一大早,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机器轰鸣,两台挖掘机来回穿行,靠近路口的几家制革企业的违法建筑应声而倒……”

  同样是违法建筑,因为不同的媒体报道而产生不同的结局,“平阳新闻网”派记者再次采写和发表了《兴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50余亩违法建筑何时拆》的最新报道可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屹立在鳌江镇一侧的兴鳌公司在加盖一排厂房后,繁忙的生产还是没有因两家媒体的曝光而停止。


  举报者再次将情况反映至平阳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为什么曝光的违法建筑至今没拆是有原因的。《浙江日报》刊文后,县委、县政府就立即采取行动,这是因为该报是浙江省的大报。如果是《人民日报》刊发对某地的批评报道,国家相关部委就会打电话或致函给省厅,要求立即调查、限期整改,我们拆除违法建筑的速度还会更快。

  近期,记者在浙江多地调查中发现,有的乡镇在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三改一拆”文件通知精神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有不明背景的违法建筑难以拆除的现象,而“大媒体曝光大拆,小媒体曝光小拆或者不拆反而扩建”已成不争的事实。

  《土地管理法》第73条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作了明文规定。平阳县国土资源部门曾严格依法对4名村官违法用地作出过行政处罚书,并申请当地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长达几年时间里,对国土部门的申请就是执行不了。据群众举报,其中一个原因是鳌江镇一名陈姓领导的一位亲友也在“四村官”所属村的土地上建了工厂。

  看来,浙江省要实现“三改一拆”,还真得要动真格、下猛药才行。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4年7月上半月期

(原标题:浙江平阳,拆不拆违建看曝光媒体级别)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9-17 01:41
向公众汇报:目前两处违章仍然屹立在罗垟山上,违章为主有恃无恐,有关部门毫无动作!待处罚决定书作出后满6个月,有关部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距离那一天的日子一天天接近,本人代表罗垟山全体村民拭目以待,持续跟进。让大家共同见证政府部门是否还有公信力,谢谢!
作者: zwzx    时间: 2019-9-21 13:36
真如此的话,那岂不是笑掉了大牙?!!!
作者: 嘿嘿嘿123    时间: 2019-9-21 15:17
基层。。。。
作者: 158006001    时间: 2019-10-6 23:58
我已经知道是谁举报了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10-15 10:19
158006001 发表于 2019-10-6 23:58
我已经知道是谁举报了

句句属实,没什么好怕的,坐等你们打击报复,事件继续跟进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11-16 23:35
(, 下载次数: 320)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19-11-16 23:46
本帖最后由 罗垟山村民 于 2019-11-16 23:48 编辑

(, 下载次数: 323)
2019年4月份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将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现在11月份,处罚决定书下达已超6个月,又出来个行政决定催告环节,两处罗垟山一等一的违章建筑在老书记的能力下至少还可以屹立3个月之久!厉害至极!

补充内容 (2021-1-4 21:06):
违建别墅变成了普通民宅,丁书记别墅突然成了无房户,突然符合了一户一宅的标准!“华丽的转身”请详见57楼!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瞬间“失色”!
作者: 行者无疆    时间: 2020-3-2 19:52
关注一下
作者: 花一样的菜    时间: 2020-3-4 08:34
这个这个,一个好好的村就这么废了,可惜
作者: 海阔1128    时间: 2020-3-15 20:51
温州703804 抓起来 浙江 微博 斗音都搞起来 跟肚子一样 搞大起来 才罩不住、

作者: 城市蜜蜂    时间: 2020-3-15 22:19
对鳌江人民的,不畏地方保护强势力,敢于抗争的精神点个赞!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5-19 17:00
平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积极配合下早早作出裁定,下面将有鳌江镇人民政府实施强拆,可现在两处违章仍然屹立不到,小编将继续跟进鳌江镇人民政府强拆进度,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鳌江镇罗垟村游泳协会和丁田水违建别墅何时强拆?处罚决定书早已下达,是否已经移交法院强制拆除的问题。经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该两处违建我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平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平阳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8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承办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581261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6-3 23:56
感谢鳌江镇人民政府的重视,事件取得重大突破,1个月内两处明目张胆的违章别墅将得以拆除!全体罗垟村民跪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村村冬泳队和丁田水违建别墅何时强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20年5月27日,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执法人员已向业主送达《法院行政裁决书》。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将暂定于一个月内对该点进行强制拆除。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6-4 00:03
该事件自从2019年3月份开始跟进,截至2020年6月份,终于取得一点成绩,万分感慨来之不易,真不容易!期间辛酸无法言表!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12-13 18:16
经查,丁田水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鳌江镇罗垟村土地建房的行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该案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冬泳队已经拆除,现在又重新搭建木制别墅,而丁老书记豪宅却仍然屹立不倒,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认定丁书记豪宅属违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现在鳌江镇人民政府不执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红头文件,竟然成了一张废纸!滑天下之大稽!可笑!可恨!可悲!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12-26 17:02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村村冬泳队拆除旧址上又兴建木制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鳌江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鳌江镇人民政府的答复!
只是为何避重就轻,只答复关于冬泳队违建死灰复燃,不正面回复丁田水书记的违建别墅处理情况!值得深思!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0-12-26 17:23
温州703804论坛已同步更新,感谢网友们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村民代表一直都在!谢谢!事件持续跟进中。。。
作者: 158006001    时间: 2020-12-29 22:08
公平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社会里都不可能有公平的。因为这个是罪的世界,人类社会中充满了罪。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1-1-4 20:35
正因为知道公平的难,我们才要为实现公平而努力!不想做麻木的行尸走肉!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1-1-4 20:3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村里老书记丁田水违建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举报人举报的“丁田水违建别墅”实为丁田水、刘奶媄住宅,位于鳌江镇塘川社区塘村村罗垟自然村,现为一幢二层半砖混结构民房,占地面积102平方米,建筑面积251平方米,始建于2012年。该住宅为普通民宅,外墙也未粉刷,内部未装修,绝非举报人所谓“别墅”“豪宅”。
经塘中村委会证明刘奶媄与丁田水系姐弟关系,其二人户口均在塘中村,该民房也系二人共同出资建造,现二人也居住于此,但为两个家庭户,根据《平阳县农村“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暂行办法(修订)》(平政办〔2016〕261号)第三条第三款“3人及以下为小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之规定,该两户现有建筑占地面积符合标准。
2020年7月12日塘中村村委会出具该两户符合“一户一宅”证明,并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鳌江分局申请公示,鳌江分局就两人宅基地使用情况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公示栏公开张贴征求村民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7日,截止公示期满,未接到与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反映。
该两户住宅符合“一户一宅”标准,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而无法补办手续,其违法建筑拆除后无房居住或者住房面积低于本地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平阳县农村“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暂行办法(修订)》(平政办〔2016〕261号)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村委会落实无房户建房指标前该两户住宅可以暂缓拆除。
举报人自称为塘村村村民代表,应当知晓和关心村情民意,丁田水、刘奶媄住宅符合“一户一宅”公示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在塘村村公开宣传栏公示期间,举报人并未向资规部门表示异议,反而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并且以“豪宅”、“别墅”、“官商勾结”等与事实不符博取眼球,已经违法《温州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捏造、歪曲事实,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希望举报人尊重事实,文明信访。
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1-1-4 20:50
呵呵,一番漂亮的操作,丁书记是要强行洗白了!2018年12月19日,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答复:调查发现该两处投诉点均为违章建筑,国土部门已走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2018年自己认定的事实,现在要打自己的脸了!丁老书记的别墅村里有谁不知道是在他自己老宅旁边挖山地新建的,现在出来个刘奶媄,出来个一户一宅,掩谁的耳目?再说无房户?丁书记是无房户?丁书记在鳌江的地基和产权和产业有多少谁人不知!别墅别的祖传老宅不是他的?是谁的?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番操作是准备在政策边缘强行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另本人是代表村民正当行使自己合法的信访权利,两年的信访,本人行得端坐得正,都是通过正常的国家允许的信访渠道反映事情的真相!绝没有去信访机构或主管部门无理取闹,绝没有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得起天地良心,绝不畏惧任何威胁恐吓!

作者: 罗垟山村民    时间: 2021-1-4 21:00
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平资规罚【2019】23号)以及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将在这番漂亮的操作下,正式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 小米不任性    时间: 2022-6-12 22:47
严查不待
作者: yzqhoney94    时间: 2022-7-27 19:36
没有后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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