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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凯哥

无良郑楼浙C5096N的车主-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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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2: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像涉及隐私了,要吃官司的{:soso_e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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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4: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拿交警不当警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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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4: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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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9: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是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不得不注册一个账号来解释这件事情
  事发当时叫了交警与保险,当时以为就有保障了,接下去的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事发至今联系不到对方。假如上诉,需要事故认定单这一项,当时交警因为是三千以下,就没有开事故认定单,后来去交警一中队把事情讲给他听,请他们补开张,他们拒绝了。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义务提供证据。所以因为证据不足无法上诉。交警说他们只能起调节作用,打电话给对方也无人接听。这件事情就这么搁置着。按照花坛巷15-1 这个地址找 居然找到不~~~、
    种种迹象我是确定遇上无赖了,面对无赖有种恨之入骨的心态,我还巴不得他跳出来说我公布他隐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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