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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电信想尽办法骗老白姓的钱!真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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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0: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接到这样的电话了,幸好没答应啊!真是万幸啊!以后电信打来的电话一概拒绝总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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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0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电信真恶心,宽带要等4个月才停,让我欠费400多,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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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6: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骗局也被我家外婆碰上了,哎,可怜老人家还不怎么会用手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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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6 18: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4.18投诉到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被投诉方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解放街营业厅
详细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182-186号
投诉信息

投诉标题:
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导致本人上当受骗!

投诉内容:
经营者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的代办人员18058360018上门推销业务,隐瞒一号双机业务1.需要保底消费20元+6元的2.原来开通的来电显示被关闭,如果不关闭需要另加6元来电显示费用等信息,只是说原18块月租可转化为话费使用,预存100块话费分10月返回,送电信手机,强调这业务能给用户带来实惠。由于当时匆忙本人没仔细看电信业务登记单就签字了。结果导致本来原来有的来电显示业务被关闭,原来只需要18+6的每月消费被提高到26块,服务减少了,费用支出更多了。10000多次投诉,对方答应可以解除套餐,但100块预存花费不予返回。
本人现投诉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上门推销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故意隐瞒事实,作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本人要求中国电信解除给本来带来损失的所谓一号双机套餐,退还100块钱预存话费,同时要求相关人员赔礼道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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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6 18: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消协调解,电信方面同意拆除套餐,但辩称开通套餐花掉部分费用,不能全额退。因最近也比较忙,不想再被此事烦心,同意调解。今天上午电信解除26套餐,恢复到原来计费方式,退回部分预存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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