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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交警大队将于13日起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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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14: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10年8月13日零时起,
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
104国道昆阳镇环城路口、
104国道昆阳镇联东路口、
104国道昆阳镇汇水河路口、
昆阳镇汇水河路与雅河路交叉口、
鳌江镇新河路与兴鳌路交叉口、
兴鳌路与柳下路交叉口、
104国道萧江高速出口等7个交通信号灯路口使用电子警察对
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将录入违法处理系统,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发表于 2010-8-30 14: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说 其它地方违规了没关系 不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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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14: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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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20: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裁应该会的吧,交警SS出来总要做点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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