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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理

关于平阳陈世美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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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7: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错的话,女当事人姓秦,在平阳ZLS公司上班,一直住在娘家,并没LZ说的有神经病什么的,估计LZ是男当事 ...
窗外 发表于 2010-6-21 22:37

ZLS 原来是自来水的意思啊,我看懂了,
我并非想中伤女方,但是大家试想,如果双方吵架离婚,都要去街上发传单的话,那是何等的悲剧啊,女方满街发传单,不是很龌鹾的做法么。如果俩夫妻吵架都要这样解决的话,法律还有什么用啊,
传说 女方的姐姐,是嫁给卖面粉的一男的,经常窝在家里被他老公打的。。难道也准备要发传单啊??那真是 对法律无知的悲剧,我的内心为你们纠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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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0: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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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9: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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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23: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ZLS 原来是自来水的意思啊,我看懂了,
我并非想中伤女方,但是大家试想,如果双方吵架离婚,都要去街上 ...
真理 发表于 2010-6-22 07:16


啊,我也听说过联东金店男方的哥哥曾经把他的妻子耳朵打聋了,脊椎骨打断了,也把他妻女扫地出门,最后坐牢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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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02: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等事情?那没关系呀,照你说的这样有根有剧。  那改天社区派几个代表来个调查就是了吗?如果是假的话,呵呵那这个问题是老大老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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