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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真相】“中华女”与“记者”是暴打还是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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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08: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3月23日晚,一个《强悍“中华女”郭丽当街暴打贵州电视台女记者》的帖子出现在红网等全国各大网站,曝光该女子因违反交通法规在中华路上停车接受交警检查处理时,女记者上前对其进行采访,可她一直回避镜头
  

  乍看之下,无牌豪车+暴打记者,这样的词汇构成的新闻报道,完全符合读者的“仇富”心态,再加上贵阳市政背景的政治正确,事情的是非立场应该相当清楚易辨析的。然而,正是这则看起来毫无争议性的报道,却引发了媒体与权贵的PK。而PK结果,是网民们的支持票几乎以压倒性态势投给了后者。

  为何这次媒体会如此招人讨厌?原来贵阳电视台播出的,是经过剪辑的视频,除了把记者“是否给贵阳丢脸”的提问换成了“抹黑”,还把记者还手的画面拉掉,造成了“中华女”单方面“强悍”的效果。公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施暴者是因遭被打者言语侮辱在先,且所谓“暴打”也分明是“互殴”。于是一切似乎显得情有可原了起来。

  媒体作为“第四种力量”履行其监督职能时,一度被冠以“无冕之王”的头衔。久而久之,媒体就渐渐开始以群众代言人或正义代言人的身份自居。在采访的过程中,往往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和态度提问。就像这次该女记者用“丢脸”一词,网友纷纷表示不妥,以这样一种教训的口吻,就不是采访而是责问了。而你毕竟不是那位看上去年纪比你大很多的受访者的家长。难怪“中华女”要被激怒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电视台编辑的后期剪辑,和同行媒体人的帮腔指责,造成一种媒体利用自己话语权进行“报复”的强势姿态,这也违背了新闻的真实客观性原则。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中华女”打人无论如何是不对的,但媒体也应该适当进行一些反省。摆正自己的位置,善用权利,而不是滥用权力。

  此外,从此事件在网上的舆情看来,觉得暴力不对者少,支持“该打”者多,是非黑白的判断之所以混乱,也折射了人们对社会强势力量的复杂心理,以及对社会不公的怨恨不满。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舆论宁可倒向房开代言人(中华女),而不是政府代言人(记者);人们纵容暴力和违法,却不能容忍造假和欺骗。
发表于 2010-3-27 09: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且不论其他的,2个女人打架 蛮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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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电视台:什么豪华车啊,暴打啊什么的,再仔细一看视频,什么玩意.那个ji者就是该打嘛,还有,这事可以说是互殴,怎么记者有领导慰问,司机却去拘留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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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0: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楼主转的文字里也和电视台的说法有的一比:记者的几位前任男友,晕死,她出门还带几位前任男友的?这不和电视台丢脸变抹黑,中华车变豪华车,互殴变暴打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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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0: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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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1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件事情都有是非因果,古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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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1: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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