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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个人可办网站 备案需负责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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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13: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2月23日电 日前,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网站主办者;同时明确了个人作为网站主办者需提供的核验证件,以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
去年12月,工信部发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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