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98|回复: 1

[上访省长]九凰山隧道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7 00: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冷眼看倌 于 2009-12-17 00:57 编辑

http://portal.zhejiang.gov.cn/Pu ... 1&ItemId=0000015895
此文转自浙江省省长信箱。


(部发内容摘要)从9月18日起,104国道平阳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移至改由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收费站出口、萧江收费站出口收费。(详见温州都市报报道)http://wznews.66wz.com/system/2007/09/18/100403034.shtml
报道说,这是由省交通厅、物价局于3月联合拟成《关于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意见》上报省政府。7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予以批复同意。

  在此,我想问省长一句,九凰山隧道收费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按道理,收费公路的收费,应该与使用相挂钩的。但是,在我已经按实足额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并且从未通过104国道九凰山隧道的情况下,需要凭空缴纳10元/辆的费用。以此逻辑,如果有一天104国道在温州段需要另外建一座高架,也必须由一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为其额外缴费;杭州造个地铁,也要在高速出口另行收费呢。天大的笑话。
  如果按报道中的这位副县长所说:“该收费站撤销后,昆鳌联体的阻碍消除了,有利于当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变平阳对外整体形象,为以后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给当地群众出行带来了实惠”。那么实际情况却是,将所有104国道九凰山收费不加区分地转嫁到所有高速出口车辆,这时的平阳对外整体形象改进了吗,招商引资的条件好了吗?
  按我说,典型的雁过拔毛的做法,是当地政府将104国道九凰山隧道的收费困境简单地转嫁到高速公路身上,把原来局部区域的矛盾扩大化,纯粹是不作为作风,让人心寒啊。
  敬请您的关注!

(答复信息)
 关于平阳九凰山隧道到底由谁来买单的答复
  关于此问题,温州市交通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已于去年7月以温交〔2007〕198号文件将调查报告报温州市政府督查室,现将该文件附下面,请详见此报告内容。

                       

                    温州市交通局关于平阳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温交〔2007〕198号

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通知单(〔2007〕134号)悉。根据邵占维市长的批示意见,我局会同平阳县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网民提出“于理不通,于法无据,企业风险由谁买单”三个主要观点的调查解释
(一)关于网民质疑的“于理不通”问题。网民称,“虽然这种做法(指撤销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改由高速收费站代收国道通行费)给昆鳌两地带来好处,但于其他区域明显不公。许多车主下高速后,并不经过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或104国道,却要交国道通行费,岂不是‘不从此路过,也要交买路钱’”。
据调查,104国道平阳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由三个收费项目组成:
第一个项目是九凰山隧道及连接线工程,于1993年12月动工,1995年10月竣工并开始收费。九凰山隧道建成后,省政府以《关于“四自工程”平阳九凰山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浙政办发〔1995〕217号)批准,于1995年11月1日起,对通过九凰山隧道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年限暂定12年)。
第二和第三个项目分别是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一期和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二期,起自平阳与瑞安交界,终于平阳与苍南交界,即该收费公路贯穿平阳县全境,全线30余公里。
1997年,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一期竣工后,省政府以浙政办发〔1997〕238号文件同意在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叠加收费,以原收费标准(一类车5元/车次)乘2执行;1999年,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二期竣工后,省政府又以浙政办发〔1999〕156号文件批准在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叠加收费,以原收费标准乘3执行(以小轿车为例,收通行费15元/车次),该文同时明确104国道平阳城关过境段(即九凰山隧道及连接线)公路项目收费期限暂定为12年(即自1995年11月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2003年,省政府又以浙政办函〔2003〕29号文件暂定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收费项目的收费年限为20年(即199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
平阳九凰山隧道和104国道改建工程完成后,极大改善了平阳县的交通环境,推进了平阳县域经济发展,对苍南、泰顺等周边地区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收费站的负面作用逐渐凸显,特别是制约了昆鳌两地的经济交流,群众反映强烈,当地和周边地区的人大代表多次提案要求撤销该收费站。
2006年3月,省交通厅发文给平阳县政府,拟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转由高速公路代征;2007年3月14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联合形成《关于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意见》上报省政府;7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有关事宜的复函》(浙政办〔2007〕33号),撤销了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对到期的九凰山隧道收费项目终止收费,未到期的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一期和二期的收费项目转由高速公路平阳和萧江出口代征,征收形式发生了改变(以小轿车收费为例,原收费15元/车次,现高速公路代征为10元/车次)。
从目前公路现状看,车辆从平阳和萧江出口下高速公路,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必须经过或横穿过104国道平阳境内段。虽然经过或横穿过的路径有长短,但是毕竟使用了该公路。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需要尽可能考虑公平,但是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如许多车辆行驶在104国道平阳段但是没有经过收费站,不需要交通行费,对投资业主也是不公平的。
据上述调查,我们认为网民反映的“不经过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或104国道,却要交国道通行费”的情况与事实不符,至于“不从此路过,也交买路钱”的说法更无事实依据。
(二)关于网民质疑的“于法无据”问题。网民认为“国家法律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代收除高速通行费外的任何费用,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萧江收费站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部分网民还质疑省政府办公厅批文的法律效力”。
据调查,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查批准”,“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标准审查批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浙江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费公路“工程建成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根据上述规定,平阳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年限的设定、收费标准的确定、收费站的撤销等等事项,都是由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网民质疑的代收费合法性问题,在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表述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本条规范的对象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的代收行为不受本条限制。
至于网民质疑省政府办公厅批文法律效力问题,是网民对公文规则不了解所致。省政府办公厅根据部门职权和国家公文行文规则等规定,以办公厅的名义行文,代表省政府的行政行为,不影响文件的法律效力。
(三)关于网民质疑“企业风险由谁买单”问题。网民认为“雨田集团公司称投资104国道过境存在亏损,部分网民认为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不应该由他人来承担。网民称,因为昆鳌大道的建成会分流通过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车流量,昆鳌大道的建设工期还曾被故意拖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有少数的过激网民直称‘官商勾结’”。
据调查,省政府批复的平阳九凰山隧道和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一期、二期都由雨田集团投资。省政府在1999年明确了九凰山隧道收费项目的年限和收费标准,在2003年明确了104国道拓宽改建工程项目的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至2007年10月,九凰山隧道收费项目到期,省政府予以终止收费,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收费改由高速公路代收费,收费年限和标准没有改变,省政府的批复并无不妥之处,不存在由他人承担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问题。
平阳昆鳌大道是连接平阳县昆阳和鳌江二个经济重镇的重要通道,由平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属市政道路。由于资金不足和土地问题(道路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农保地),工期延后。且因资金不足,排水设施未同步建设,道路建成后因没有排水设施,路面很快破损影响通行,在群众中确实造成很大反响。因此,昆鳌大道建设拖延问题,与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项目并无必然联系,平阳县政府正采取措施,改善昆鳌大道的通行条件。
二、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积极意义
104国道九凰山隧道地处昆阳、鳌江两大经济重镇之间,紧扼平阳县城昆阳通往鳌江、北港地区的交通要道,公路改建改善了交通条件,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给群众出行和运输企业增加了负担,设立不久就有群众要求撤销收费站。随着经济发展,撤站呼声日渐高涨,成为平阳县多年群众热议的话题,县人大代表也多年连续提案,要求撤销该收费站。
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至少有三方面好处:
1、有利于推进昆鳌组合城市的建设和鳌江流域城市化进程,促进各乡(镇)之间的联系、交流和贸易往来,从而促进全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树立平阳县乃至温州市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选商引资工作,提升发展水平。
3、可以大大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据最近统计,撤站前,该收费站车流量约18000辆次/日(包括免费和统缴费约4000辆次/日),应收通行费11.5万元。撤站后,车流量明显提高(同地点),达到28000辆次/日,按撤站前标准收费,应收通行费16.5万元。
撤站后通过平阳和萧江出口下高速公路的车辆单向约7000辆次/日,通行费收入基本持平,从二个出口通过的车辆数也基本持平,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基本没有影响。
据统计,撤站前,平阳县运输企业每年负担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通行费约200万元,县内出租车负担约100万元,外县短途客运企业(如苍南灵溪至平阳、灵溪至瑞安、龙港至瑞安、金乡至瑞安等)年通行费约150万元,三项合计达450万元。全县老百姓的自备车和公务用车每年负担通行费约500万元。撤站后,大大减少了县域和周边地区的交通成本支出,对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与周边地区人员交往、经济交流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104国道九凰山收费站撤销后,还使群众长期反映强烈、人大代表多年连续提案的问题得以消弭,对稳定社会秩序、建立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三、对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后几个问题的下步工作意见
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减轻了车辆经104国道通行的经济负担,但是增加了高速公路行车费用,社会利益重新调整,随之产生新的问题,社会有议论和反响属于正常现象。对于社会议论和反响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我局将会同平阳县政府急需做好以下二项工作:
1、加强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撤站和高速公路代征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社会全面、正确了解国家收费公路政策,而不是片面理解政策,曲意解读政策。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平阳县部分干部对国家收费公路政策的理解不够透彻,对104国道九凰山隧道和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的历史情况不甚了解,因此对外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效果也大打折扣。难免群众会想不通,有抵触情绪,会在网上发布过激议论。
据了解,在高速公路出口有驾驶员对代征收费有抵触时,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宣传后,绝大多数驾驶员能够接受。代收至今近一个月,没有发生阻塞高速公路出口等重大事件,近期更趋平静。
答复单位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展处  
答复时间 2008-2-22 11:45:48  
发表于 2009-12-17 09: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就九凰山隧道那空气质量,就平阳境内104国道的道路质量,车辆通行环境,还要别人买单?
要想别人掏钱,也得拿出点东西来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7 15:58 , Processed in 0.06701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