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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阳不平

平阳社区侵犯名誉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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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20: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人家云里雾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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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8: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发兄和阿土兄都是法律界的?蛮专业的。
平阳不平 发表于 2009-9-23 20:16


不是。是看帖有意思,来客串一下。法律方面只知点皮毛。不过看你的起诉书象模象样的,大概平时打官司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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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8: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原告申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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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9: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司输了,还可以信访啊。国庆前夕,信访人政治待遇很高啊,不是出格的要求基本上都可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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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9: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和谐社会,大家的主题都是为了这个社会更适合人的生存,目的是相同的,吵什么,咦,在社区里也有吵架的。个人认为管理员有删贴的权力,如果想贴不被删,可以自己办一个或许叫“平阳自由社区”之类的。狠删 ...
尘末 发表于 2009-9-23 13:56

权力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后果可就严重了.
各位看官,请参照贪官落马事例,如咱们P县所出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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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9: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种别到社区呗
一山 发表于 2009-9-23 14:09

这话说的可不好听,不能再引申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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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9: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同学调戏管理员
害的本版主满头大汗
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
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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