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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小偷 政府大楼 27条中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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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2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1 id="artibodyTitle" fid="1666" did="18399830" tid="1" pid="1">小偷16次光顾政府大楼偷走27条中华烟</h1>
<div class="artInfo">转自  <span id="pub_date">2009年08月10日05:15</span>  <span id="media_name"><a href="http://gcontent.nddaily.com/6/9a/69a5b5995110b36a/Blog/69d/d418a5.html" target="_blank">南方都市报</a> <a href="http://gcontent.nddaily.com/6/9a/69a5b5995110b36a/Blog/69d/d418a5.html" target="_blank"></a></span><!-- 正文内容 begin --><!--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
<div id="artibody" class="blkContainerSblkCon"><!-- publish_helper name='原始正文' p_id='1' t_id='1' d_id='18399830' f_id='3' -->
  解读政府网站上的文书,成了部分网民的兴趣,并一度形成了“围观”这样别具趣味的网络现象:先是有网民从中央政府采购网的招标书上发现问题;继而,又有网民从湖南环保部门的举报回应中发现,进入县直机关还要交“押金”。这次轮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随着《史上最搞笑的刑事判决书———最牛保安专偷中华烟》的帖子最近在网络上再度流传,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站上一纸决断书也遭到了网民“围观”,并以两个“史上之最”的名头风行网络。判决书中详细描述了小偷在5个月时间里16次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不同办公室行窃,偷走27条中华烟的经历。
  “判决书看完一遍,就记住好多中华烟。”
  政府大楼里狂偷中华烟
  7月28日,网民“g740418”在“爱卡汽车网”论坛发帖《史上最搞笑的刑事判决书———最牛保安专偷中华烟》,再度引起网民的兴趣。
  这份发文号“(2008)路刑初字第95号”的判决书,审理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对象是一名屡次实施盗窃行为的陈姓保安,因盗窃罪被判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按说这样的案件并不少见,但让网民感兴趣的是,这名保安的作案地点是台州当地的路桥区政府大楼,而且偷的多是中华烟。
  根据判决书描述,2007年3月至8月期间,这个就在政府大楼工作的保安,趁着值班巡逻,用“插片”的方法,先后进入路桥区政府大楼109室、239室、301室等九个房间作案16起,涉及事主9人,从1楼到8楼。盗窃软、硬壳中华烟以及纪念币等财物价值总计约数万元,几乎每次都会偷到几条中华烟,总计硬壳20条5盒,软壳7条4盒。
  法院网站隐藏判决书
  帖子出现后,很快引起网民的关注。
  有网民质疑帖子内容的真实性,因为判决书在介绍被告人时出现了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先是在开头称“被告人陈海洋”,后在内文中却变成了“被告人陈海波犯盗窃罪”。
  不过,这个疑问很快被打消。有网民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的网站上找到了这份判决书的电子版。根据相关信息,这份列在网站“刑事裁判文书”栏目的判决书下达于2008年1月12日,而且审判长、陪审员以及代书记员的姓名均赫然在列。
  网络检索还显示,至少从一个月前,即7月7日前后,这份判决书就开始在各大网站及论坛流传,其中包括当地的“台州湾”论坛。
  或许当地法院已经注意到了此事,法院网站已经将该判决书隐藏,以“陈海洋”为关键词在该网站搜索不到结果,按照案宗编号,它本来在“被告人彭某抢夺案”和“被告人邓某贩卖毒品案”中间,而现在列表里没有这份刑事判决书。
  不过,这份被网友称为“最搞笑的判决书”并没有删除,通过google搜索引擎还可以找到,判决书链接网址也没有改变。
  网友热议
  办公室里怎么这么多中华烟?
  “为啥各个办公室都有中华(烟)呢?”网民“哈利播放”在搜狐社区上跟帖评论。在很多网民看来,“中华烟”的字眼儿多少让判决书带有一些幽默的味道,“判决书看完一遍,就记住好多中华烟”。
  有网民还注意到,在该保安实施的16起盗窃行为中,其中14起属“两次插片”进入同一办公室。“丢了财物为何不及时报告?”显然,丢失物品来源的合法性也受到了网民猜测。
  “这个小偷应该是立功啊!”网民“白雪猫主”调侃地说。
  显然,与这位保安的盗窃行为相比,政府大楼多个办公室里都有中华烟的现象,更容易引发网民联想。政府大楼里很容易被偷到的中华烟之昂贵显然也“害”到了这位保安,让他的盗窃金额显得巨大,按照判决书的描述,2007年7月一天张海洋偷的“软壳中华香烟三条、硬壳中华香烟一条”,就“价值人民币2690元”。
  记者注意到,很多转载这份判决书的论坛,都多了两句这样的导读:“众多的办公室里都存放有软硬中华烟及其他饰品,这些好烟好东西从哪来?是公家的么?”“在查处小偷的同时,政府大楼里的工作人员可否一并查查?” (本报记者 张东锋)<!-- publish_helper_end --><!-- google_ad_section_end --><!-- 正文内容 end --><!-- $ {新版相关媒体新闻显示} -->
<div class="HSpace_nbg_10"><span pid="8" expara="" url="http://news.sina.com.cn/s/2009-08-10/051518399830.shtml" key="1-1-18399830" name="moodco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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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2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简约居士在2009-8-10 22:35:00的发言: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揭晓 周公庙遗址等入选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经过紧张的公开展示和汇报,20位评委从初评入围的25项发掘中,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2008年度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它们是: 1、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 2、甘肃临潭磨沟齐家文化墓地 3、山东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群 4、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 5、云南剑川海门口遗址 6、河南荥阳娘娘寨遗址 7、江苏无锡阖闾城遗址 8、安徽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 9、河南新郑胡庄墓地 10、四川成都江南馆街唐宋街坊遗址 今年是考古工作成果的又一个丰收年。入围十大发现终评活动的25个项目,有的是配合文物保护工程开展的考古工作,有的是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等基建活动进行的考古发掘,有的是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开展的调查发掘,有的是多年考古课题研究的新突破,有的抢救了濒临破坏的古遗址或古墓葬。这些项目集中代表了2008年我国考古工作的杰出成就,在重要性和学术性上都很突出。这使得最后的评选竞争激烈、难度加大。 参加终评的20位评委,既有从事文物考古工作50年以上的资深专家,也有长年奋战在田野考古第一线的中青年学者。他们秉承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为考古学学科发展负责,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负责的态度,对25个项目进行认真的评定。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了19届。自今年起,十大发现评选活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考古学会协办,中国文物报社承办。为进一步加强对评选活动的规范管理,国家文物局组织制订了《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章程》。根据章程,正确引导社会大众对文物和考古信息的需求,使其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是举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 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在开幕式的发言中谈到,十大发现评选活动19年来走过的历程,也是中国考古一步步走进社会,面向大众,供更多的人认知、欣赏的过程。如何处理考古学与公众的关系,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来,一直是考古学界研究的课题和目标之一。 童明康说,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早在1950年前后就提出了考古学如何面向人民群众的思考,他写《人民的考古学》专门提到这个问题。到了80年代中期苏先生提出中国考古学大众化的问题,期望在新的世纪,考古学家能在努力吸引更多的青年投身考古事业之外,还能深入浅出地向公众介绍考古学的原理和成就。苏秉琦先生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一书,以通俗易懂的文字总结了他毕生研究所得,他自称为那是“一本我的大众化的著作,把我一生的所知、所得,简洁地说出来”,考古学界认为这是“使中国考古学扎根于广大公众之中而做出的一次最重要的努力”。 近年来,各地考古文博单位在考古工作面向大众方面也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2008年,杭州历史博物馆将南宋御街遗址考古现场作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为广大青少年安排专题展示讲解。今年年初,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联合山西博物院及一些媒体举办了“走进考古、步入宋金——2008年山西新发现新闻发布会暨公益讲座”,并组织部分听众到考古工地实地参观考察,群众反映热烈,活动获得很大成功。 成都江南馆街唐宋街坊遗址在“512”地震后率先恢复工地,而且开放了一部分未发掘工地吸纳百姓,提高了考古工地的知名度和开放率,受到了成都市政府以及国际同行的高度赞扬。 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本届评选活动在初评阶段扩大了投票范围。同时,初评活动在中国文物信息网上尝试进行了网络投票,作为参考。终评阶段的评委中,首次从主流媒体中选出1人担任媒体评委,使评委的构成更加多元化。此外,本年度评选活动得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等30余家主流媒体的全程关注。 童明康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规范管理,加强协调,突出评选活动的学术性和导向性,积极促成考古成果向社会转化,使其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和推广。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能够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思考,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文物报》李政 孙秀丽)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古董:
1.不懂     2.所以也不想看    3.与其看这些地下挖出来的东西,还不如多看看太阳月亮和星星,还有花啊草啊什么的。你拍的荷花真好看,说荷花的文章也很好,我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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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判决书    (2008)路刑初字第95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海洋,男,198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台州市人,初中文化,保安,住(略)。因本案于2007年8月28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小平,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刑诉(2008)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海波犯盗窃罪,于2008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海波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初及7月底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109室,窃得朱某放在衣柜内的软壳及硬壳中华香烟各两条,总价值人民币2380元。    同年3月及5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239室,窃得余某某放在办公柜内软壳中华香烟四条、硬壳中华香烟一条三包,及鸡年生肖金银币一盒,总价值人民币4559元。鸡年生肖金银币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2007年3月底及7月中旬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01室窃得梁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移动电话充值卡10张、软壳中华香烟二包、硬壳中华香烟一包和放在办公柜内的仿BOSS皮带、仿LV皮带各一根,总价值人民币3093元。其中8张电话充值卡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同年4月10日及5月8日左右的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16室,窃得徐某某放在抽屉内的人民币4000元、手机一只、软壳及硬壳中华香烟各两条,总价值人民币3443元。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同年4月中旬及7月5日左右的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328室,窃得余某某放在抽屉内的硬壳中华香烟四条,价值人民币1740元。其中两条中华香烟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同年6月中旬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401室,窃得吴某某放在办公室内的硬壳中华香烟二条三包及玉镯一只,总价值人民币1089元。    同年6月底及8月6日左右的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435室,窃得丁某某放在办公室的“吉祥北京、吉祥奥运”纪念章一套、2006年中国邮票一本及硬壳中华香烟两条,总价值人民币1550元。其中纪念章和邮票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同年7月3日左右及8月中旬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两次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711办公室,窃得陈某某放在办公室内的硬壳及软壳中华香烟各一条、元首国礼精品纪念章、中国流通纪念币等物,总价值人民币6190元。现部分赃物已追回并发还失主。    同年7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陈海波利用值班巡逻之际,插片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805办公室,窃得张某某放在抽屉内的软壳中华香烟三条、硬壳中华香烟一条,总价值人民币269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海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失主朱某、余某某、梁某某、徐某某、余某某、吴某某、丁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的陈述,证人杨建勇、韦利萍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价格鉴定结论书,身份情况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海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海波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初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海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8月28日起至2011年2月27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任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代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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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揭晓 周公庙遗址等入选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经过紧张的公开展示和汇报,20位评委从初评入围的25项发掘中,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2008年度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它们是:

    1、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

    2、甘肃临潭磨沟齐家文化墓地

    3、山东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群

    4、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

    5、云南剑川海门口遗址

    6、河南荥阳娘娘寨遗址

    7、江苏无锡阖闾城遗址

    8、安徽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

    9、河南新郑胡庄墓地

    10、四川成都江南馆街唐宋街坊遗址

    今年是考古工作成果的又一个丰收年。入围十大发现终评活动的25个项目,有的是配合文物保护工程开展的考古工作,有的是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等基建活动进行的考古发掘,有的是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开展的调查发掘,有的是多年考古课题研究的新突破,有的抢救了濒临破坏的古遗址或古墓葬。这些项目集中代表了2008年我国考古工作的杰出成就,在重要性和学术性上都很突出。这使得最后的评选竞争激烈、难度加大。

    参加终评的20位评委,既有从事文物考古工作50年以上的资深专家,也有长年奋战在田野考古第一线的中青年学者。他们秉承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为考古学学科发展负责,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负责的态度,对25个项目进行认真的评定。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了19届。自今年起,十大发现评选活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考古学会协办,中国文物报社承办。为进一步加强对评选活动的规范管理,国家文物局组织制订了《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章程》。根据章程,正确引导社会大众对文物和考古信息的需求,使其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是举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

    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在开幕式的发言中谈到,十大发现评选活动19年来走过的历程,也是中国考古一步步走进社会,面向大众,供更多的人认知、欣赏的过程。如何处理考古学与公众的关系,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来,一直是考古学界研究的课题和目标之一。

    童明康说,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早在1950年前后就提出了考古学如何面向人民群众的思考,他写《人民的考古学》专门提到这个问题。到了80年代中期苏先生提出中国考古学大众化的问题,期望在新的世纪,考古学家能在努力吸引更多的青年投身考古事业之外,还能深入浅出地向公众介绍考古学的原理和成就。苏秉琦先生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一书,以通俗易懂的文字总结了他毕生研究所得,他自称为那是“一本我的大众化的著作,把我一生的所知、所得,简洁地说出来”,考古学界认为这是“使中国考古学扎根于广大公众之中而做出的一次最重要的努力”。

    近年来,各地考古文博单位在考古工作面向大众方面也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2008年,杭州历史博物馆将南宋御街遗址考古现场作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为广大青少年安排专题展示讲解。今年年初,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联合山西博物院及一些媒体举办了“走进考古、步入宋金——2008年山西新发现新闻发布会暨公益讲座”,并组织部分听众到考古工地实地参观考察,群众反映热烈,活动获得很大成功。 成都江南馆街唐宋街坊遗址在“512”地震后率先恢复工地,而且开放了一部分未发掘工地吸纳百姓,提高了考古工地的知名度和开放率,受到了成都市政府以及国际同行的高度赞扬。

    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本届评选活动在初评阶段扩大了投票范围。同时,初评活动在中国文物信息网上尝试进行了网络投票,作为参考。终评阶段的评委中,首次从主流媒体中选出1人担任媒体评委,使评委的构成更加多元化。此外,本年度评选活动得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等30余家主流媒体的全程关注。

    童明康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规范管理,加强协调,突出评选活动的学术性和导向性,积极促成考古成果向社会转化,使其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和推广。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能够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思考,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文物报》李政 孙秀丽)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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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2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伶,可笑,可悲,可恶,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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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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