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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源红

请问版主,为什么要删我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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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筝心筝意在2009-8-3 10:42:00的发言:-移到另外版时,最好在下面注明一下,这样就不会引起误会了。
筝姐好,问午安....
刚刚看了下,那位转走的版主是注明的.....


<table class="tableborder1"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tr]
<td class="tablebody1" align="middle" height="24"><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user.asp?name=清源红" target="_blank">清源红</a>[/td]
<td class="tablebody1">移动帖子《兄弟们,救命啊!冒死揭P县(长虹)电子产品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黑幕!!!》,理由:此帖子应放在消费栏目,没有对用户进行分值操作[/td]
<td class="tablebody1">2009-8-3 9:45:00[/td]
<td class="tablebody1" align="middle">保密[/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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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到另外版时,最好在下面注明一下,这样就不会引起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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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理想56056在2009-8-3 10:11:00的发言:我怎么发不了新主题啊,求助
跟贴三贴以上才有权利发的,
<b style="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15px">【新人必读】第一社区发展历程、基本规则及发帖指南  <span class="font10" style="LINE-HEIGHT: 20px"><img alt="发帖心情" src="http://club.wzpy.com/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Post By:2009-3-19 17:20:00 </span>


为了让新入社员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社区,特将一些重要帖子汇集于此,请新朋友们有空不妨好好看看,更多了解才能更深参与~~

<font color="#000080">-【提醒】新注册社员三分钟后可发回复帖,回复三帖以上可发表新主题。发帖数越多可用权限越大。
<font color="#000080">
<font color="#000080">

具体请参看

<a title="《【新人必读】第一社区发展历程、基本规则及发帖指南》&#13;作者:探花&#13;发表于:2009-3-19 17:20:00&#13;最后发帖:噢噢噢噢噢噢噢..."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新人必读】第一社区发展历程、基本规则及发帖指南</a>  [<img src="http://club.wzpy.com/skins/Default/pagelist.gif"/>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2">2</a>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3">3</a>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4">4</a>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5">5</a>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6">6</a> <a href="http://club.wzpy.com/dispbbs.asp?boardid=27&amp;Id=28717&extra=page%3D1&page=7">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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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给我一支烟在2009-8-3 10:26:00的发言:
哎....我要吃饭,我要吃饭....

别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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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0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屏障、沉底、删贴、被移动!大家都悠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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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关不上的窗在2009-8-4 8:43:00的发言:
动不动就屏障、沉底、删贴、被移动!大家都悠着点啊!
请说明哪个帖子"动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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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版已给予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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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声     明
7月26日该用户主动将42寸等离子彩电保外机(PT4206)送至本中心,用户自称在此之前询问过温州分公司维修费用,再来我中心咨询维修价格,谈妥并签订“委托维修家电确认单”,注明维修费300元,配件费另计(电路板如局部修复按该板对折价收费)。
8月2日修复后本中心通知该用户取机。该用户到本中心确认彩电修复满意后并未对收费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只是自称未带钱款,并表示自己是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让中心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后一定全额付款(600元)。本中心认为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可信度较高,就未按规定先付款后取机。
本中心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确认正常使用后,该用户随即提出异议,仅付维修费300元,拒付局部修复该板所产生的配件费。提出一定要换新板,本中心同意更换新板后,该用户又提出了必须要上级长虹公司经理亲自上门换板的无理要求。
为息事宁人,本中心工程师收了300元维修费并让该用户签了收费确认单后,即返回中心。但随后就接到总公司来电,称该用户投诉本中心。本中心实在难以理解该用户夸大其辞的言行。特此声明,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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