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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徐

[讨论]论“新一家”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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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块挂被,有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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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久了,人家还是想占的占的,你们还是没有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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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平阳的官员没一个好货!办过什么民心工程?[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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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2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给你指点迷津,哈哈想做成这类事,要出高招,占用消防通道,事关人命,加上昨天温州烧死了二十一人,加上上次水头死了二十几个,这事能捅上天要在这上面做文章,另外现在是法制社会,什么都讲证据,收集好所有的证据,然后去打官司,除此之外,其它的招数都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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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没,设在通道中间卖手机的柜台就租了8万.这是整座入所摊派的面积,他却租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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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4 2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知道吗,他们那个卖小吃的也好多钱,卖衣服的那个人说,他们一年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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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4 2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真同意人渣说的,给他一绝的,现在正抓的紧,还是年关哈哈哈这事要到消防那里,我老公说了,人家的权利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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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12: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这回事    但是那一小块地才那么点点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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