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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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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罗里达州的一位读者显然是在个人经历上受过伤,写信过来抱怨到:“如果我偷了价值五分钱的商品,那么我就是一个小偷,要接受处罚。但如果我偷了另一个人妻子的爱,我却没事儿。”
这是大多数人心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错觉---认为爱情是一件商品可以被“偷走”。事实上,许多州已经颁布法律允许受害人索取“离间感情”的赔偿。
但是爱情不是商品;真情实意不能通过买、卖、交换或者偷得到。它是一种意愿的表现、情感的转换和个性态度的改变。
当丈夫或妻子被另一个人“偷走”时,其实那个丈夫或妻子早已具备被偷走的条件并准备接受新的伴侣了。那个“爱匪”不过是取走等人取走、盼人取走的东西罢了。
我们趋向于把人看作是商品。我们甚至谈到孩子“属于”父母。但是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属于其他人。每个人只属于他自己还有上帝。孩子只是上帝委托给父母的天使,如果父母对他们不好,那么他们所居住的那个州政府就有权行使废除父母的托管权的权利。
我们多数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有过恋人被一个更有魅力和吸引力的人夺去的经历。那个时候,我们也许会怨恨这个入侵者---但长大后我们便意识到从一开始我们的恋人就不属于我们。所以并不是第三者导致了分手而是缺乏真实的关系。
表面上看来,许多婚姻的破裂都是因为“第三者"。然而,这其实是一种心理上的幻觉。那个女人或者那个男人只是作为一个借口来解除一段早已不是完好无损的婚姻罢了。
没有什么比因失恋而痛苦,因被人”插足“自己与心上人之间而去报复更没出息、更自作自受的了。这种事总是歪曲了事实真相,因为没有人是另一个人的俘虏或牺牲品---他们都是自己的主宰者,无论命运是好是坏,都有他们自己主宰。
但是遭遇被抛弃的情人或配偶无法相信他心爱的人是可以自由地离弃他的---因此他把原因归咎于第三者的心术不正。他称他为催眠师、小偷或者破坏家庭的人。然而,从大多数的案例中可以发现:一个家庭的破裂是早在”第三者“出现之前就开始了的。爱花居鲜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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