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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川秀

有你们这样管理社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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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秀秀,好啊!

好久不见了,不!应该说你终于肯说出自己就是秀秀了,

我现在到觉得删那贴,太好了!]

因为你根本没离开过,那个什么"离别"贴也没存在的必要!

你这算什么啊?愚弄吗?还是算欺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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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你那篇文章不只矫情,还很虚假!!!!!!!!!!!!!!!11

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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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怎么说呢?删了别人的贴也不跟别人说一下理由,怪不得别人会骂你呢,我想这事不会那么的简单,里面还有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我发觉做出这样的事的人,不是对事而是针对人!在社区里论坛里,发表言论是自由了,在没有破坏斑规的情况下是可许的,如果真是破坏的斑规,那也要跟发贴者说一下,说出原因,而不是感情用事,就删就删,必竞别人发贴很累,何况是自创的,你这样做不负责任的事,很难让别人信服,而出了这样的事,就说明这个社区还要进一步的改善!希望下次不要出现这样的事,不然你的论坛很难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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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也没什么必要争的了,喜欢这里,就留在这里,不喜欢这里就离开,这不就得了吗?想当初我呆过余公馆(因为某种原因没了),U8和平阳人等地方,想呆就呆,不想呆就走.(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悄悄地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p name=yusi>[此帖子已被 六宝 在 2004-11-10 17:19:30 编辑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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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还有人想不明白,看来需要再说几句以正视听。



下面是几点意见:



(1)删帖前必须通知作者到底是哪个论坛的规矩?新浪网易论坛里的网管最专业了吧,他们删每一帖时都说明了吗?论坛毕竟不是聊天室,有些人是好几天才上线一次。若发现涉嫌违规的帖子,都到等到通知作者后再删,不良影响早已经扩散了。当然删帖难免存在误杀,但在目前鉴于我们国家对网络管理如此之严厉,为了社区的健康发展,即便矫枉过正大家也应能理解。



(2)社区也没收社员任何费用,管理员和版主也都是义务服务的。我们会尽量尊重每位社员的心血作品,但社区没有保管社员资料的义务,若重要资料须自行备份这应是网络常识。



(3)社区管理员包括我,不会也没必要对任何人有偏见。删帖当否可以讨论,社员偶尔乱灌水甚至批批版主也可以宽容,但紫川秀这次在社区上公然发脏话已经超出了作为一个网民最低的道德底线,严重点说也违反了国家法规,那就没必要再讲理了,只有封杀一途。(紫川秀的脏话并不仅首帖这么几句,考虑到影响我已经删了好几条了。)



六宝说得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每个论坛社区都有自己的原则,若不认同可以离开。我们希望第一社区是开放活泼兼容并包的,也是健康有序守法自律的。我们以后会努力做得更好,尽量让大多数社员满意,但失误或疏漏在所难免,请广大社员理解包容。





最终意见。此帖明日删除。



<p name=yusi>[此帖子已被 探花 在 2004-11-10 19:04:39 编辑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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