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1920
- 性别
- 保密
- 注册时间
- 2009-10-13
|

楼主 |
发表于 2013-7-3 15: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全练川 于 2013-7-3 15:03 编辑
【七、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采用支付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予以解决。安置农业人口数49人;给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数47人。】,看了下面这回复,大致有个谱了。47个人是指达到60岁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大概就是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领取保障金每人160元∕月。安置农业人口数49人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另外60岁以下人口?怎么方式安置?安置费包括在5.2万元/亩里面了吗?如是这样,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如果各被征地块每亩所占的农业人口数量差别极大,会造成被征农民的人均保障极不公平。县里各村人均土地面积不同。全国更不相同。 还有80平米安置房面积也有问题。征收一亩耕地是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7%留用地指标,不是每亩80平米。如果是高楼,容积率很高,会产生高建筑面积。对应的每亩7%留用地指标应该高于80平米。多出的安置房面积收益和产权归政府还是被征地村或组集体所有呢?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如果是小组独立核算的,土地所有权是小组集体所有。不管是村核算还是小组核算。被征地是集体所有制。安置房和安置款都是所在集体(村和小组)所有的。可现在的土地补偿款好像是各承包地农户各拿各的补偿款。这又产生不公平的现象。如果这地块位置好,被政府征了,承包地农户拿了巨额补偿款(当年安置房指标也很值钱),而其他有所有权的农户因为位置太偏僻(只能长期耕种)却没份。还有一种情况,现在的补偿款和十几年前6万补偿款不是一个价值的,通货膨胀很厉害,现在的安置房指标价格比前几年大幅度回落。如果这地块的农户觉得现在这补偿款太低,不愿意卖,集体
要卖的话,让集体拿补偿款集体平均分,自己还要卖地后集体所剩的土地相应的耕地面积,重新分配承包地。这样可以吗?
http://www.pywlwx.cn/wlwx-4.aspx?id=1152 类 型 | 提问 | 编 号 | EY449693 | | 留 言 人 | 正理行天下 | 回复单位 | 县国土资源局 | | 处理进度 | 已回复 |
| | 2013-06-26 | | | | | 2013/6/26 21:21:27 | | | 回复意见
| 萧江镇农贸市场一带田地征收是依据《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平政发〔2008〕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1、征收一亩耕地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7%留用地指标;2、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5.2万元/亩,青苗补偿为0.1万元∕亩;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核定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可以领取保障金每人160元∕月。 |
| | 2013/7/2 9:00:1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