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踏月色而来 于 2013-1-17 22:18 编辑
缇香花园情况如下: 土地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情况: 公司于 2011年 1月 12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 2011 年 6月23日办理了土地证,证号为:平国用(2011)第01-8030 号;总用地面积为22136 ㎡,用途为住宅、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已抵押给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土地抵押期限自 2012年12月28日至2014年6月30日 。现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已书面同意该项目销售。 工程项目使用计划表: 2012年5月 2019.17万元 2012年12月 5158.63万元 2013年5月 4705.1万元 2013年12月 5986.73万元 2014年5月 5000万元 2014年11月 7440.47万元 工程款共计30310.1万元 以上数据摘自温州房管网,这里有个疑问土地已抵押给温州银行昆阳支行 ,获得贷款是多少?这个我不清楚,我姑且猜猜抵押贷款20000万吧? 按照上述数据,我们以2014年6月30日为计算可得出:2014年6月需要偿还贷款20000万+22869.23万元=42869.23万元,按每套房子卖出能获得140万净收入(我姑且算缇香房价比置信同面积少10万,应该可以接受吧),因此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到2014年6月前,缇香需要卖出42869.23万元/140万=306套。需要注意的是,我的计算都不含缇香贷款应付利息和几次宣传活动的费用,保守估计缇香一年应付利息应在2000万以上,几次宣传活动费用应该不少于800万吧?还有其他费用,因此估计缇香要在2014年6月前至少卖出350套或许要更多才能怎么样,大家懂的,谢谢。 以上数据可能存重大错误,大家不必较真,如要较真,请致电缇香花园,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