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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告状

如此执法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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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21: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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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09: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也看不到  超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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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楼主已经解决这个疑惑了,所以删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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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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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3: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坐不到车子就打110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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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3: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为什么会看不到,是不是有公权力参与了,网络也是公众说理的地方。执法公正是公众所希望的,从评论来看,超载已经成事实,只不过是超载3人还是4人的问题了,这就有天地之差了,超载3人记6分,超载4人记12分并降级,也就是说不能开中巴车了,只能开小车了,作为交警,执法时应有录像,可以回放录像作为证据。如果能行政复议也是一次普法教育,希望执法部门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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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2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应?看来红茶馆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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