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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自行车不得载人:“单车爱情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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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0: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规定:"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人、载物,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此举引发热议:想想深圳那些踩单车送桶装水工,那些单车上的爱情。禁摩禁电禁单车上谈恋爱,难道以后只能在宝马车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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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0: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管管电动车吧。站十字路口,闯红灯的逮着一个罚100,没钱的,车拉走多好。

别说我狠,今年骑自行车等红灯,被闯红灯的撞了2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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