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光明大

平阳县公安局门卫权真大真凶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5 10: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家办公场所理应向广大公民敞开啊!为什么还要门卫登记查身份证呢?一个县级公安局也不是什么高度机密的部门。这样子搞起来给办事群众造成多么的不便啊!记得昨天刚到网上看个贴,台湾马英九的总统府还是敞开让人观光游览的。真的感叹当今社会矛盾的尖锐。
  楼主是位老干部,当年在我们县正县级实职上工作过,80岁老人了,能上网能打字已经很不容易了。我认为楼主的所作所为也是可以理解的,大家也要体谅老人的观念和想法,楼主可能还不明白当今社会仇官、仇富的心态很严重,现在的社会关系和以前不一样了。楼主看不惯才做出这样激烈的动作。如果说楼主发帖不表明自己的身份,就以普通公民到公安局办事被刁难来说事的话,我想效果就和现在大不一样了,说来说去都是仇官、仇富惹的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1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友人 于 2012-11-25 11:20 编辑

谢谢95楼!理解万岁.围攻人不是社会网友,而是公安内部人为了转移批评视线.问题解决了,前天我去找黄局长他岀差了,叫秘书陪我,蒋付局长接见.他们态度很明确:要批评,严重的要处理.我表态:一应抓机关作风建设,二应批评,三不要为我事处理人,不然我心不安的,我一生没害人.事情了结了就好了.借此也谢谢公安局领导!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17: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和气气地不什么事也没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8 03:13 , Processed in 0.054708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