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21|回复: 5

财产公示“试水” 切莫越“试”越“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6 1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上一则“美女官员年收入不到6万,长这么漂亮真心觉得亏了”的帖子,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从浙江省磐安县政府网上发布的公示获悉,磐安县选拔县管领导干部,根据《磐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批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磐安县拟任干部公示中,把领导干部汽车、房产、收入等信息公布于众。将拟任领导干部的财产信息置于阳光下,让公众予以监督,获得了广大网友的好评,这也是磐安县加强政府干部任用公开化、透明化的重要举措。
  干部财产公示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早在1744年的瑞典,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已初见雏形。我国人大于1994年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实施,我国这项制度的推行还停留在 “浅尝试水”的初级阶段。
  近年来,有关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试点屡见诸报,但总体成效并不明显。在资讯化、信息化的今天,公众对于领导干部的新闻可谓是“胃口大开”,在公不公开的问题上,广大群众似乎是一边倒的态度下“拭目以待”。“阿勒泰模式”、“浏阳模式”的“试水”总是高调出场,最后不了了之,要么成为了“政治作秀”,要么在共同利益链条的枷锁下“裹足不前”,“公示试水”真是越“试”越“水”。
  顺应时代发展,响应群众述求,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在预防和监督腐败中有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何才能运用好?如何才能顺利推广?是各级政府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政府应结合发达国家经验,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完善干部财产上报机制,汇同房产、交管、银行等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摆脱干部“自查自纠”的局限性,确保公示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建立干部财产公示长效机制,施行动态跟踪,避免公示仅 “走马上任”时的一次性消费;再次完善公共监督举报渠道,让群众能监督、能举报;最后完善问责机制,让群众质疑有回复,干部处罚有结果。唯有这样才能改变财产公示形式主义的怪圈,挽救公众对财产公示制度的信任危机。
  相信在自上而下的高压下,在自下而上的监督中,干部财产公示才能真正发挥出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让权力与金钱在阳光照耀下不留死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6 13: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6 15: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可裸奔,也不可能公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6 15: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从糊瘟做起,一切免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7 20: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建立可靠的制度,才不会存在作秀的可能!

点评

这句的话的作用好比是天朝实现共产主义,一切矛盾都会消失  发表于 2012-10-8 09: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8 09: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散讲 发表于 2012-10-7 20:42
只有建立可靠的制度,才不会存在作秀的可能!

美国总统竞选是选秀不?俄罗斯总统竞选是选秀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8 23:37 , Processed in 0.06098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