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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州平阳123

鼓浪屿一女户主激辩四车城管和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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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0: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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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你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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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1: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才90年 他们家房子已经100年了  。
这么大的阵容对付老百姓,有本事去钓鱼岛啊  

哈哈  太强了 赞一个 此视频肯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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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3:5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卖女孩的大火柴 于 2012-8-31 23:57 编辑

可是真相很狗血,此女只是个租客,法院一审二审都判了搬迁

点评

法院的法是谁定的,以前地主家产被分了,谁的地盘谁说了算,没办法!  发表于 2012-9-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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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21: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31日,厦门市政府网发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网上传播“鼓浪女激辩城管”视频情况的说明》。

官方称其违章屡不改

据《说明》介绍,今年8月24日上午,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带队,对鼓浪屿景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常规清理整治。整治队伍经过日光岩大门附近时,发现晃岩路47号公房承租人陈亚星有两项违章行为:一是将矿泉水、饮料等物品摆在其租赁房围墙外违章搭建的铁架上销售,并在门口摆摊占道、无证照经营小吃,分别违反了《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二是在晃岩路47号院内外和墙体上违章搭建铁架和售货台,违反了《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陈亚星长期违章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对陈亚星的违反规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陈亚星本人手持摄像机现场拍摄录音。执法人员保持克制,未与其当面争执,待陈亚星所聘两位员工将占道经营的物品收拾完后,执法人员离开。

拒绝搬迁强占空房

据《说明》介绍,鼓浪屿晃岩路47号房产,中国著名妇产科医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现产权证是厦国土房证第00612065号,权利人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目前由鼓浪屿房管所管理。原来公房承租户有16户,李景强(陈亚星丈夫)从1988年1月起向鼓浪屿房管所承租该处二层部分房产,承租面积39.17平方米。

据厦门市政府2003年会议纪要,晃岩路47号将作为“厦门文学院院址”,其原有的承租户应搬迁并异地安置。在规定的搬迁期限(2004年5月20日前)内,该处楼房仅李景强一户未能达成搬迁协议,致厦门文学院建设无法推进。2009年2月起,陈亚星擅自打通与其承租房屋相邻的空置房间占为己用。

法院判决后拒绝腾退

鼓浪屿房管所发现后多次现场制止,但陈亚星仍继续强行占有,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依法对其侵占行为提起诉讼。经思明区法院2011年初审和厦门市中级法院2012年终审判决,被告李景强、陈亚星应于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将鼓浪屿晃岩路47号二层房屋内物品搬出,并将该房屋完整返还给原告。(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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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2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平阳这种鸟不拉S的地方 叫她跟城管对骂看看, 打不死她! 鼓浪屿全国各地旅客太多 影响太大,才让他有表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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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0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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