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星木

“非转农”政策何时才能正式实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30 17: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可靠消息,公安局已着手处理,楼主耐心等两天,很快会有结果,及时问询所需的办理材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30 17: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可靠消息,这几天可能会在新平阳上刊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7: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有登出来了。平阳“非转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快去看看
平政发〔2012〕122号
http://www.pyxrc.com/shownews.asp?id=957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户口“非转农”问题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县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下同)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和申请条件
原籍为平阳县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回农村落户并转为农业户口,已经在农村落户为非农业户口,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转为农业户口。
(一)1995年及以后毕业(结业、肄业),未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已落实户口与手持迁移证未落实户口),不包括曾经被上述单位录用后开除、辞退、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指直接由我县农业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
(三)经原户口迁出地村民委员会认定,确系为该村迁出的户口,并同意迁入该村落户为农业户口。
(四)现居住生活在本县。
符合上述条件的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户口可以随迁,但户口性质不变;符合上述条件的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申请转为农业户口。
户口已落实在外地(指平阳县外)且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先将人事关系及户口迁回至我县原籍地后,再申请办理“非转农”;对已婚嫁至平阳县其它镇(乡)的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申请迁回原籍“非转农”,若配偶户口为农业的,经原户口迁出地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确认,原村迁出时户口性质为农业的,也可由现配偶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同意,申请就地转为农业户口。
二、材料要求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报告;
(二)毕业生居民户口簿(附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附复印件);
(三)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时原户口迁出证明(或原迁出户口时迁移证存根复印件);
(四)平阳县未经国家统一分配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未就业证明;
(五)落户地村委会同意迁入,并同意落实农业户口的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未落实户口的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附复印件)、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落户社区(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温州市计划生育状况证明书》。
三、办理程序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的,应当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不包括公示时间),将调查核实情况在落户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由落户地派出所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凭《户口准迁证》予以落户。
本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原则上在201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
四、权益保障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办理户口“非转农”之日起,与迁入村村民享有同等村民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镇(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自愿申请、严格把关、便民利民、稳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实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平稳有序。
(二)加强部门协作。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教育部门要摸清底数,并做好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政策引导。宣传部门要做好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政策的宣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证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应征入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后自谋职业证明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由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民政、农业部门要分别做好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权益保障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协助做好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工作。
(三)规范审批办理。要公布政策内容,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审批落户等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各类弄虚作假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

附件:1.平阳县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呈批表
2.平阳县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申请报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公安 户口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印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21: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青河边草77 发表于 2012-7-1 17:53
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有登出来了。平阳“非转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快去看看
平政发〔2012〕122号
h ...

我们都已经知道,正在准备下周过去办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00: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不是这个现象专有的呀,类似的现象也存在,要改比较难,只能期待早日实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19: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到报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22: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有张贴在村告栏里的公示,派出所规定要拍照的啊。
非转农文件里没有说要公示拍照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22: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鹿城区的非转农刚开始公示单要拍照的,后来取消不用拍照料了啊,希望派出所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 23: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示一定要的啊,接受村民的监督,请问政府部门领导拍照可以不用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5 10: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2 23:07 , Processed in 0.05875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