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赵琛璋
商报讯 家住平阳县昆阳镇青宁巷的林家等五户居民原本挺融洽,日前却闹了些不愉快,争执的焦点是一处中堂(俗称上间、前厅)。儿时在此嬉戏的住户杨小姐颇为不解,原本公用的中堂怎么忽然成了一家所有,竟然还办出了房产证。
中堂并不大,不过10余平方米,顶上有檐,几户居民时常经此进进出出。后来,住户林家和紧邻的点心店常会堆放些箬叶等杂物在此,虽然给出入添了些不便,不过大家也习以为常。
今年正月,一把火烧了中堂。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原因认定“系堆放大量可燃物引发”。事后,林家打算重建中堂继续使用,但四邻提出要先进行协商。一户居民回忆道,上周日一大早,林家突然来了几十个人,带着物料要盖墙。“拦也不敢拦,一天时间就把中堂盖好。”面对邻居的疑问,林家声称自己有中堂的房产证。
林家人表示,“房子从祖辈传下来时便有(中堂的房产证),而且是有工作人员进行过现场测量的。”
隔壁点心店也占去了另一半中堂,而昨日面对记者的质疑,萧姓老板娘表示没有中堂的房产证。这令杨小姐等人更加怀疑,本属同一个中堂,为何只有半边有房产证?
平阳县房管局的一位林姓局长说,“房管部门办证是以土地、规划为前提的,如果中堂的面积没有容纳进去,那我们发证是绝对错的。”
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中堂因为是共有的,如果要办房产证必须先由四邻签字同意。” 但杨女士等人表示,自己此前并没有签过字。
记者昨天在平阳县国土资源局查询了相关档案,发现林家登记的土地面积与其出示给邻居的一份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有出入。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平阳县房管局,一名办公室的负责人告知,局长在外开会,但表示会先进行调查,下周二会公布调查结果。
四邻之一的陈先生说,林家此举侵占了四邻的利益,而且还留下了安全隐患,“既然缺少相关的土地证,房产证又是如何办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