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64|回复: 10

今天微博——袁裕来律师:【浙江省平阳法院:神经有点错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5 16: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袁裕来律师:【浙江省平阳法院:神经有点错乱!】6月17日,我们向平阳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平阳法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不受理,却寄来一份立案释明通知书(见图),认为起诉超过期限。一女法官还打电话给我解释。真认为起诉超过期限,裁定不予受理就是了。又是释明通知书又打电话,神经错乱![url=http://t.cn/a3SjMU[url]http://yuanyulai.blog.caixin.cn/archives/24259#more]http://t.cn/a3SjMU[/url]http://yuanyulai.blog.caixin.cn/archives/24259#more[/url]
浙江省平阳法院:神经有点错乱!2011年09月05日 15:35 分类:未分类 阅读:48 评论:0
2011年6月17日,我代理70几个村民向平阳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平阳法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不受理,而是寄来一份立案释明通知书(见图),认为起诉超过了期限。之前,一位女法官还专门打电话给我,说我们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
如真认为起诉超过了期限,裁定不予受理很简单的事。又起草释明通知书,又打电话,神经错乱的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你庭寄来的立案释明通知书收悉。释明书理由不能成立:
一、你院既不受理又裁定不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原告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起诉状,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二、原告2010年5月20日向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递交赔偿申请,2011年6月17日向你院提起赔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虽然,《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赔偿决定的,一年的期限自然应该从两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原告:谢彩平等18人
代理人袁裕来
2011年9月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16: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怎么回事啊?70几个村民是哪里的啊,敢向国土局行政赔偿。真牛。律师还在微博和博客公开披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6: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想出名了,这个香港之类的法治之区10年前就搞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6: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平阳法院神经有点错乱,我相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7: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土兄 于 2011-9-5 17:28 编辑

好像只是进行立案释明,我感觉应该可以当面去咨询,也没必要动不动就说神经错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8: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是姓杨或者是姓曾的法官吧,这两个人真的是没脑子的,判案乱判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8: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有什么瘾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20: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我所知,该法院领导是错乱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2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中国貌似从来就没有成为一个法制社会 整个社会神经都是错乱的 这些官官们更没有纯正品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26 18:51 , Processed in 0.06598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