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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买房,配偶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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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说,8月13日起施行的 婚姻法里有一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下 丈母娘的 意见最大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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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有想法的人都是猪。。。难道他希望自己的子女结婚是为了离婚分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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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发表于 2011-8-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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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08: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每个人都没有想法,就不必要出台这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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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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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司法解释而已,其实以前一直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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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让女人安份一点不要多想了的意思{: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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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leisure802 发表于 2011-8-13 08:39
人家是司法解释而已,其实以前一直这么干的,,,

以前司法实践操作是,如果是婚后给子女买房,除非是明确意思表示给自己子女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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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8: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后嫁给房子的女人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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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9: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搞错!
8月13日起实施新的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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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1: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部分女孩子结婚会倾向两个人共同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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