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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区内的兄弟姐妹们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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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1: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滴泪珠 于 2011-4-24 20:28 编辑

现今社会普遍存在这一现象——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已转让并由双方自愿签署合同,现买方准备使用该土地,却遭到卖房百般阻扰。因此时地价已上涨,要求补偿金额,并狮子大开口。哎呀,这年头什么事都有,向各位兄弟姐妹请教,遇此类事该咋办呢?请大家出谋划策,多多指教!{: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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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1: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买卖已成交生效,说明已是你的财产,那就报案,说他们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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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一户谈买点东西做工作
请黑社会出马
请政府出面,不过报警基本不会来的,上面有人可以让政府出面强制进场
我说的是现在一般人的操作方式,可能与正义公理啥的有区别,当参考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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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2: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花酒 的帖子

呵呵,方式之一,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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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讲理的人就要用更不讲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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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2: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东是一个方向 的帖子

谢谢你的建议!一户一户谈,他们是狮子大开口啊,不是意思一下、顶到为止的。请黑社会的,更没钱,会不会有后遗症啊?上面也没人,所以就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哎呀,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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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2: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罚款老太 的帖子

呵呵,比如说、、、、、{: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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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又不想花这冤枉钱,去上访,至于效果怎么样,地球人都知道, 不过总比傻等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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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2: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土地(承包田)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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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2: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是夜游神 的帖子

不是田地,是宅基地,完全合法的,

点评

不知所云: 5.0
你又不是他们村的,应该定义为,无效合同。  发表于 2011-4-24 19:29
不知所云: 5
国家允许宅基地私自买卖?有合同不?有公证不?有证据证明双方是自愿?  发表于 2011-4-2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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