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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县府门口的横幅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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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0: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去县府,门口的一条横幅着实把我吓的倒吸一口气,内容是“慈善一日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是有多落伍了啊,国家法律什么时候加了这么条义务!!!
        还每个公民,万一我是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保人员呢?
        不过落款,好像是某个大镇,不是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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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0: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郭先生之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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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0: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横幅还在吗?赶紧去拍一张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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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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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义务,估计写此条幅的某位灵道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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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4-1 11: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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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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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花眼了,那不是“一”,是破折号‘—’,这样就不难理解了。
“慈善——日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就是说,慈善地向日本捐款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义务。  
突然想说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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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就说吧,不要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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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捐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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