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源红 于 2011-4-1 09:22 编辑
晚上得闲,吾登陆平阳县慈善总会官网查阅资料,偶见《民间捐献是善,政府服务是责,应该谢善问责,不能谢责问善》一文,认真拜读之后,深为叹服,方知世间敢当婊子又立牌坊者大有人在,岳不群后继有人也! 其文初言:“慈善不同于纳税就在于它是不能强制的,因此这种自愿行善不仅应该得到社会的赞赏,而且应该得到额外的感谢。他们如果不做你不能指责,但是他们做了,这个社会就要感谢他们。” 如平阳县慈善总会实秉此理念,数年来募得善款5700多万元用于济困救民,实功德无量、善莫大焉!而其不然,数年来,其每每祭出“慈善”大旗,动辄利用行政手段向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强制索捐”,屡试不爽之后,更变本加厉于今年出台如最低标准每人100元、并记录名字在案等史上最无耻的强捐方案! 其文再言:“为自己办事而不强迫别人,你就相当于一个商人。而如果你为自己办事还行使强制手段,老实说这就是强盗了!用强制权力(征税)来为自己办事,这是强盗,不是政府。” 如岳不群在天有灵,得阅此文,当深慰后继有人,可以瞑目亦!诸君试看,观其言则掷地有声,大义凛然!观其行却鸡鸣狗盗,无耻至极!此不是即当婊子又立牌坊而何?按此标准,其为自己办事还行使强制手段,动用权力来强捐,非奸商而何?非强盗而何? 其文后言:“民间慈善是只能自律不能律人的义举,不做,别人无责可问(自己的良心责任是另一回事);做了,大家应该感谢(当然慈善者自己不要索谢)。如果把政府当成大慈善家来感谢,这就是放弃了对政府的限权问责。而如果把民间慈善者当成“公仆”来问责,这除了欺软怕硬,还破坏了慈善本身所体现的美德和荣誉感。”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敢问平阳县慈善总会,尔尚且认为公众把民间慈善者当成“公仆”来问责是欺软怕硬之举,破坏了慈善本身所体理的美德和荣誉感,然尔一不通过合理方法向社会灌输行善之理念,使社会盛行慈善之风,二不通过合法手段向众多富豪者劝捐,使富者具怀责任之心,却急功近利、丧心病狂的通过行政手段向广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强捐,此欺软怕硬之恶举,是否就维护了尔等所谓“慈善本身所体现的美德和荣誉感”呢?数日来,社区内外民怨沸腾,国骂无数,全县百姓尽知!尔等安坐庙堂,视若无睹乎? 综观全文洋洋洒洒800余字,莫不合情合理,深得我心!再观平阳县慈善总会所作所为,却与其言背道而驰,相去甚远!假其似强人般言行如一,大喝一声“留下买钱财”还自罢了,却最见不得此等对人马列主义,对已自由主义,言行不一的伪君子! 嗟,平阳县慈善总会,汝当婊子安敢再立牌坊? 附:http://www.pycszh.com/shownew.asp?id=139&catid=4&style=民间捐献是善,政府服务是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