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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啊,你让百姓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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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 17: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方圆 于 2011-1-1 19:43 编辑

    几天前,我们看到了《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强烈要求政府回复百姓的投诉问题”的回复》这个贴,我们业主感到非常失望!我们的投诉问题关系到重大民生问题,拆迁后长达四年了,今天依然废墟一片!前几年平阳县政府已经回复过投诉,但是当时我们业主认为其回复避开违法违规拆迁改造问题,于是省纪委指导相关民生记者根据信访有关条例,去年再次先后多次直接发函“温州市政府”、“温州市信访局”要求回复!
    难以想象,如今的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是不是已经丧失了主持公平、正义的功能!官员都已经被利益集团所左右?居然“将又将”我们投诉问题推卸责任给了地方政府,十分明显这是政府不作为!现在所谓的回复完全是昆阳镇政府出于被逼无奈回复!又是缺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复,其中回复内容文不对题!并且借口用现金补偿解决违法违规问题!依然没有依据一个具体的文件和一个所谓的证据来答复!因为我们投诉的主要8个问题,政府根本没有深入调查,也没有实事求是,依然避开主要问题回复!政府啊,你让百姓非常失望!

附1:
过去我们投诉平阳县政府回复存在违法违规8个问题:
①回复“根据2005年我县拟定的改造计划,81幢处于改造范围内”(没规划批复文件);
②回复“81幢房子未能纳入拆迁范围”(造成“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条件不充分);
③回复“因化粪池地处改造范围内,故被一并拆除”(违反“强制性拆除”环保程序);
④回复“拆迁范围包括828384幢及一幢未建建筑”(违法侵占业主化粪池和通道);
⑤回复“县城改部门多次与该幢住户进行协商”(谎言欺骗不存在相关协商会议记录);
⑥回复“富园房开在20075月左右对该地块实施拆除”(开发商已经不具备拆迁资格);
⑦回复“a7地块中标单位也向81幢住户作出了书面承诺”(单方面承诺存在欺诈行为);
⑧回复“未对81幢住户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违反民法、物权法、规划法、环保法)。
附2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强烈要求政府回复百姓的投诉问题”的回复
网友:

你好!你向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调查,现答复如下:
    2010年7月1 5日下午16:00,按县府指示,我镇召集解放北路“a7地块"商住楼边81幢7户代表、富园房开、县城建局、镇村镇建设局、信访办等单位代表在昆阳镇425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协调会由吴胜副镇长主持。
    81幢7户代表有三点申诉理由:1、“a7地块”商住楼开发改道了属于业主所有的排污管道,及占用了属于业主共有的化粪池;2、“a7地块”商住楼的建设,影响了住户的通风、采光及房屋的安全;3、8l幢房子根据2005年县拟定的改造计划,应处于改造范围之内,但现在并有得到改造。同对81幢7户代表提出两点要求:1、要求富园房开对81幢房子与“a7地块”商住楼重新统一规划;2、第一点要求实现不了的,要求富园房开帮助他们对81幢房子进行拆建成“6加1"的商住房。

    关于81幢7户代表提出的理由和要求,富园房开和吴胜副镇长分别作了答复。富园房开认为2006年82、83、84幢房子拆除时,因化粪池在改造范围内,故一并拆除,现在将排污管道改道接入车站南路路中排污井,对81幢住户生活并没带来影响;关于影响81幢住户采光、通风,富园房开认为并不存这种情况,但是承认建设中可能会对81幢房子质量造成一些影响,对造成影响的房屋他们愿意请有关质资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并作出补偿;对81幢住户提出的两点要求,富园房开认为不现实,他们认为:“a7地块"已统一规划建设,目前没法再重新更改;“6加1”拆建目前县里很难审批;另外,富园公司愿意对81幢每户补偿6.2万元(与工商所职工补偿一样),但8l幢住户不同意。对81幢住户提出的他们的房子应在改造范围内的讲法,吴胜副镇长问8l幢住户是否有统一规划的佐证,他们保持了沉默,不置一词。吴胜副镇长认为既然81幢住户觉得他们的房子应在改造范围内,那就要拿出相关证据,假如拿不出相关证据,那么第三点申诉就不会成立。同时吴胜副镇长要求81幢住户在提要求时最好能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对于现金补偿,81幢住户说要回去商议再定。
    8月25日我们又召集8 1幢住户召开协调会,问他们在7月1 5日协调会后是否有拿出一个合理解决方案,但81幢住户就明确补偿问题没有一个明确态度,协调无果。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0日
发表于 2011-1-1 18: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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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 18: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平阳政府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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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 19: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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