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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作家都有机会进监狱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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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2: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管是什么原因,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

--鲍勃·迪伦

小时候,我的理想很远大,长大后要做一名鲁迅一样的作家,后来才发现当鲁迅太危险,还是当鲁智深算了,可惜我又没有鲁达那样练就一身武艺行侠仗义的好皮囊,对于统治系统内的空气又有些严重过敏,于是改信春哥,寄望围观可以改变中国。

当然我的这个印象不是凭空而来,继《大迁徙》作者谢朝平遭到跨省追捕之后,广东东莞的一名化名为元平(本名袁磊)的高中教师也因为写了一本名为《80后--睡在东莞》的书后,被警方刑拘了,警方抓人也要有理由,这次的理由和谢朝平的“非法经营罪”不一样,这次的理由更加冠冕堂皇,是扫黄,因为元平的书籍旨在揭露东莞的桑拿业丑恶黑幕,因为桑拿业涉“黄”,所以他的书也是“黄”书,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非扫不可,这样的逻辑推论,恐怕对于一般人来讲有些难以接受,一句话点破很简单,离现实太近了,这书中自然少不了指摘桑拿行业背后的靠山云云,谁是靠山谁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想办法整整写字揭黑的人。

不过,这个案子发展到现在又变了味道。经舆论曝光之后,“渭南书案”律师周泽痛批东莞警方“违反办案程序”,因为东莞警方从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没有审查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也在评论中说:对“东莞书案”来说,如果涉案“物品”不是“淫秽物品”,以“传播淫秽物品”立案的事实要件就不存在。先抓后审构成对当事作家的“有罪推定”,完全有违程序正义。专业人士都出来说话了,也难怪东莞警方会放人。

不过,元平这场平白无故的牢狱之灾,是否会有人代表公权力出面给他个说法呢?我对此持谨慎乐观态度,抓人的时候“说你的书是淫书就是淫书”,同理可证放了你之后给不给你说法也无所谓。警察本来是应该维护正义的,现如今为了一本书,就这么草草放弃了原则,直接抓人,先抓后审,然后放了人也没个说法,这又让我回想起上个月发生在我国某处两个派出所的民警在街头群殴的场面,还有还是东莞的警察将卖淫女“游街”的情境,心中还是有那种疑问“警察不是黑社会?”

我们的政府总是不经意间暴露自己的身份,一个作家写一些社会问题揭露一些阴暗面,政府不先想着解决问题,想的都是先把作家解决了,这无疑宣示我们的政府与社会阴暗面是站在同一战线的,所以越想越觉得无解,你去跟强盗的靠山告密,也就活该你被抓起来。

因为政府系统内的一套逻辑总是和我们普通百姓的逻辑不一样的,这样才能显示他们的英明神武。比如,好好的作为民众诉求表达渠道的信访制度,不知怎么就变成了“破坏社会稳定”的大敌当前,再比如,媒体记者行使社会监督的职责去揭露上市公司黑幕、去监督政府官员腐败,无端端就会改弦更张为“谁让你直播的”闹剧粉墨登场。真是扫黄扫没了道德与法,维稳维成了黑道横行。

其实,每个作家都能进作协,但不是每个作家都有机会进监狱。就像鲍勃·迪伦所说,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元平很可能会如肖川所言成为继谢朝平之后政府炒红的另外一个作家,他们书中所揭露的事实也会无限地放大,以正视听,而他们二人也将成为头顶“因言获罪”光环的时代注脚。

最后,我还想说,和被关键词为“目田”的词汇一样,谢朝平、元平们是我们需要的,我们这些不断关注围观的人也是被他们所需要的。当公权僭越、法律失范、政府无能、民生怨念、社会精英下流化的时候,更需要保护有能力“因言获罪”的人们。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2: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什么原因,被禁止永远是一种没有授勋仪式的荣誉。”

--鲍勃·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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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以前文字狱,焚书坑儒已经是进步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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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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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5: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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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5: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鲁迅的味道 但还是比较含蓄 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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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5: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说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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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6: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nbsh 于 2010-10-6 16:01 编辑

“社会精英下流化”
               现实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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