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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 作家作者被拘,是赤裸裸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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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22: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一语文教师,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沸沸扬扬的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事件一波未平,又一个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悄然浮起。而对照这两起事件,竟然有诸多疑问惊人的相似。
  姑且不说这名老师的作品是否涉黄,仅从这些可疑的细节来看,警方行动的正当性恐怕就难以自证。
  首先,抓人的为何是东莞警方?如果该作品涉黄,以200余万的点击影响来看,相关部门也许要出手了,再不济也应该会同网站所属地,或者作者所在地共同处理此案。为何这些地方不见动静,仅只作品描写地——东莞的警方按捺不住了?要知道某些地方的公权力一向是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良好习惯”。想一想,当初作家谢朝平的《大迁徙》一案不也是如此吗?
  这一串看似诡异的背后实则很明了:给谁抹了黑谁才急,或者可以说,抓人无关法律,有关的只是形象,只是面子,只是“本地被抹黑”。
  其次,抓捕为何只针对作者本人?如果《在东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成立,则负有把关责任的相关网站难辞其咎,警方为何置刊登“黄作”的网站不顾直奔作者本人呢?
  再次,这又让我们联想到谢朝平案的相似镜头。实际上,谢朝平一案中出版社甚至一开始就坦承自己有过失,警方却对此置若罔闻。警方这种直奔当事人的“选择性执法”,越发证明了其阴暗的报复心态:选择最快捷有效的方式,给麻烦制造者以有力打击。
  最后,是否涉黄为何由警方判断?谁都知道,警察只是案件侦破和抓捕的执行者,并没有对涉罪与否进行判别的职责和权力,然而奇怪的是,无论此前的作家非法经营罪,还是现在的教师传播淫秽物品罪,都是由警方一口说了算,这如何能令人信服?我甚至还想起了轰动一时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粗暴执法的背后,恐怕彰显的不仅仅是权力的乖戾与傲慢吧。
  网络小说《在东莞》是否涉黄,也许还难以下定论,但从以上几点来看,东莞警方出招伊始恐怕就已先失了民心。握有强硬公权力的警方,如果其言行给社会留下因言获罪的阴影,则必然在网民中产生人人自危的伤痛,这显然是一个十分可怕的结果。
发表于 2010-10-3 22: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慕容雪村说,自己写完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后,成都有关方面曾专门开会批判该小说;《深圳向左天堂向右》发于网络后,也有官员不点名批评。
联系 偶们县的某老师 不也是吃官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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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23: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柚木就是抛树长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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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23: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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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08: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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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7: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谢朝平的案件一样的,有文字狱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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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7: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文章要多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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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8: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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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与错从来都是强者说了算,不管在什么社会体制下都差不多。
法律也是为强者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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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2: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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